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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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提前六1~2
2020/08/09 提摩太前書六:1-2

提摩太前書6:1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提摩太前書6:2

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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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服事的益處

早期教會易於出現的問題是,當一個奴隸信主後,他究竟是自由人或仍是奴隸?在主裏面他當然是自由的,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28節說:「並不分……自主的、為奴的……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然而一個奴隸可以因他生命的自由而拒絕服事主人嗎?保羅的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各人蒙召的時侯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林前七20)


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主僕皆信主,他們的關係因此而改變嗎?我們在腓利門和阿尼西謀的身上可以找著答案,保羅要腓利門看阿尼西謀如同兄弟(門16),並不等於說保羅要腓利門放棄主僕的關係。事實上在奴隸制度盛行的時代,一個沒有主人的奴隸,反而是危險的,因此保羅要腓利門在阿尼西謀逃脫後仍「接納」他。


新約中有許多地方談及主僕關係(林前七20~24;弗六5~9;西二22~四1),在在都提醒為僕的要看重這個主僕關係,無論主人是否信主,都要如同服事主一般地服事他。而作為主人的,則要常常想到自己在天上也有一位主,而不苛待僕人。


保羅在此提出一個應許——得服事的益處。這是什麼意思呢?以弗所書六章8節說:「……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意思就是說無論是僕人或主人在彼此的關係上行得合宜的,那位天上的主都曉得,並且必然賞賜。


也許在現代生活中,我們會有一個極不好共事的主管,或者有不聽指示的下屬,我們當如何行呢?無論對方是不是主內的,我們既不可因他的不公而不肯盡忠職守;亦不可因他是主內的,就輕忽怠惰,因為那真正的主正坐在寶座上觀看著我們呢!

默想

1.我在我的工作上,能不受人事影響仍然盡忠職守嗎?
2.我會因為主管或同事是主內的,而輕忽工作嗎?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因為你是真正的主!求你幫助我,能夠看我每一件當做的事,都是為你做的,也讓我因而敬重我與別人共事的關係,對上對下都有合宜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