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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傳道書五8~12
2016/06/14 傳道書五:8-12

傳道書5:8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傳道書5:9

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

傳道書5:10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傳道書5:11

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甚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

傳道書5:12

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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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受欺壓的窮人/貪財的虛空(一)

觀察到窮人受欺的問題。「剝削」即運用權勢及優勢,強將人的利益佔為己有。窮人既無財也無勢,生存條件已居劣勢,且極為貧乏,無力抵抗保護自己。這樣的人遭到欺壓迫害,則無異是雪上加霜、令人髮指的行為。


筆者一日於廚房見螞蟻成群,即拿起殺蟲劑噴殺;數日後螞蟻又至,又再次噴殺;如此數次後,總算減少。一日見仍有幾隻爬行,不自覺舉起手指欲一舉消滅,此時心中忽生不忍之心,思螞蟻毫無反抗之力,而我則趕盡殺絕,若我為螞蟻,有何感受?動物界弱肉強食似為定理,而人間弱肉強食難道也為常態?


對於經濟剝削的不公,傳道者寄望於政府的干預(v.8b),因政府是神為執行公義而設的權柄。若政府不能保護窮人免於被欺壓的恐懼,至高的神就要干涉了。先知彌迦責備那些「貪圖田地就佔據,貪圖房屋便奪取…」的人,先知警告「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籌畫災禍,降與這族…」(彌二2〜3)。神關心受欺的窮人「要給受欺壓的人作高台」(詩九9)。


傳道者認為避免窮人受經濟剝削,政府應當管理土地的使用。確保「地的益處歸眾人」,而非由少數人獨享。神在利未記中為以色列人設立了律例,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地主要容許那些賣掉田產的人,以適當的價格再贖回。聖經的思想是人當以正當手段,憑己力賺取生活所需,而非以優勢,欺壓劣勢的方式奪取財富。所以不公平的競爭、炒股票、炒地皮、企業的聯合壟斷…等現象,皆違反聖經的經濟公義原則。


從本段經文我們個人可得到的提醒是:

一、 勿運用優勢,以不公義的方法奪取弱勢人的利益。任何資源的獲取,皆應以公平公義為原則。這不但適用於財富的累積,也可擴大應用於任何一種的資源,例如謀取職位、晉升、考績、考試等皆需公平。

二、 基督徒應當關心經濟剝削的問題。因為今日民主社會,不僅政府有責任保護弱勢免於被剝削,政府的「頭家」─公民更負有監督之責。

三、 基督徒應愛神所愛,惡神所惡。神特別關懷窮人,「祂必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窮乏之輩,壓碎那欺壓人的。」(詩七十二4)


不公義的現象是日光下虛空人生的部份寫照,其根源是墮落人性中的貪婪。我們當靠十架寶血,從慾望的兇惡權勢中得釋放,才能活出公義的生活。


「一個人若渴望得到任何超越界限的東西,將必自困其中。驕傲與貪念永不止息,惟心靈貧窮與謙卑者活在平安的豐盛中」-金碧士(德國修士Thomas a’ Kempis, 1380-1471)。





1.在周圍生活中我看到那些如經文所說的欺壓現象?我可以怎樣的關懷?我個人曾否運用權勢或優勢圖利?

2.對政府的土地政策、公平競爭法、弱勢原住民政策、基督徒應當有什麼看法?





親愛的主,幫助我切實的活出公義、慈愛和憐憫。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誠實無欺。不取巧,不用不正當的方法圖利,也不獨享你賜給我的財富。幫助我像你一樣的憐憫關懷窮人,願將你所賜的恩典與人分享。







欺壓窮人的目的常是為貪愛錢財,因此傳道者進一步勸誡人當洞察貪財的虛空。


一、貪財虛空的第一個原因是錢永不能使人滿足。(v.10)

從未聞有貪財的人說:「我賺得夠多了」,他心中的貪慾如同「螞蟥的女兒常說給呀,給呀」(箴卅15),總嫌不足。貪念能使人心靈黑暗,除了錢之外看不見任何其它更有價值的事物。保羅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中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叫人沈在敗壞和滅亡中。」(提前六9〜10)錢不僅不能滿足肉體的慾望,也不能滿足心靈的飢渴。「積蓄鉅財的慾念是非理性的。當一個人的財富積聚已超越了某一個程度時,再多的金錢也不能使他增加生活的豐饒或多添一份喜悅。」(註11)


二、再多的錢也不能一人獨享。(v.11)

人賺得多也花得多,賺來的錢都給別人了。試想人若有財,來往必多,出手不可寒酸,宴客不能精簡,排場也必不小;僕從如雲,朋友圍繞,結果「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什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錢多既不能滿足心靈,自己也享用不了多少,除了讓別人花用之外,所剩的錢再多也不過是銀行存摺上的數字而已。


三、錢愈多愈不得安息。(v.12)

許多人積財原為增加安全感,豈知錢多了更加不安。錢少能損失的也少,而錢多了一個不小心就會長翅飛去。擔心錢變少,必得日日算計,天天「看盤」,擔心景氣,又著急匯率,大陸一聲炮,心中一陣驚,真是「富足的人豐滿郤不容他睡覺」。而靠自己的力量賺得一份溫飽的人,反倒無所掛慮,睡得香甜。「地上的財富蒙蔽我們的心眼,欺騙了我們,使我們以它為保障,以為這樣就可以脫離憂慮,得享安息,其實地上的財富很多時正是一切憂慮的源頭。」(註12)所以保羅說:「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六6)


傳道者並非主張貧窮,反對財富。他乃是向那些迷信錢財、貪愛財富的人潑冷水,要他們仔細思想到底為何賺錢?錢多有何用?若僅為享受,滿足私慾,佔有是完全無意義的,不值得所投入的生命代價。人當「積財在天上」,把錢用於有永恆價值的事物上,而非僅是積攢。要想免除為錢財憂慮,就不可「定晴在虛無的錢財上」(箴廿三5),要定晴在神身上。人若不將錢據為己有,都交給神,就無需憂慮了。「那從佔有慾釋脫的人,可從一抹落日餘暉、嬰孩的微笑、一幅圖、一片麵包,或好友共聚的一個黃昏中,尋見一切事物的『源頭』。這位豐盛的神正等候要把自己揭示於眾人的心靈中,但眼目和心靈卻必須先脫離那不敬虔地佔有事物的慾望」(註13)。所以錢多並不是罪,危險的是,錢的地位超過了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





1.省察自己努力賺錢的目的和動機?

2.我曾否常為錢憂慮?我如何能不憂慮?憂慮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親愛的主,「不要貪財」雖是簡單而我也已經知道的道理,但我對金錢的態度顯示,我尚未能完全活出你對錢財的教導。幫助我作個好管家,能照著你所喜悅的方式,管理並使用我的錢。懇求你保守我的心,單單的愛慕你,事奉你,不讓任何其他的事物奪取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