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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傳道書三12~22
2016/06/09 傳道書三:12-22

傳道書3:12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

傳道書3:13

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 神的恩賜。

傳道書3:14

我知道 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 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傳道書3:15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 神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或作:並且 神再尋回已過的事)。

傳道書3:16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傳道書3:17

我心裡說, 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傳道書3:18

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 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

傳道書3:19

因為世人遭遇的,獸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樣: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不能強於獸,都是虛空。

傳道書3:20

都歸一處,都是出於塵土,也都歸於塵土。

傳道書3:21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

傳道書3:22

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分。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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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不可知進入信心/面對不公義的境遇

v.12「行善」,不僅指道德善行,而是指一切美好、 有福的事,包括喜樂的生活。

v.13「享福」,意「得著滿足」。

既然,人生難料的遭遇是神編製美麗生命樂章中的音符,而人又不能測透到底全曲如何,那麼人應當如何生活?這是本段傳道者的勸言。


與他第一次的人生建言(二24〜25)相似;他勸人當在平常生活中享受那已經擁有的,即使在勞苦中也可得著滿足,因為這是神給人在虛空人生中的賞賜。除此之外,人應有更積極的態度,就是「終身喜樂行善」。無論境遇如何都當喜樂,並行一切神看為美好的事,過討神喜悅的生活。雖然人生際遇難料,雖然人會遭遇拆毀、撕裂、哀慟、失落、丟棄、損失的時候,但基督徒仍然能積極的過喜樂平安並超越的生活。因為深信「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並且相信「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


英國名牧鐘馬田(Martyn Lloyd-Jones, D. M.)博士說:「意氣消沈,抑鬱不樂的基督徒,不但明顯和他的信仰有所抵觸,實際上等於給福音作了反宣傳。」(註3)基督徒的喜樂滿足是根基於對神的信心,而非對自己或環境的瞭解與仰賴,「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


要得著這由神而來的喜樂,人必須改變價值觀,羡慕有永恆價值的事物,而非在日光之下會消失的事物。人若認識「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認識神藉各種際遇在人身上成就的,是有永恆價值的作為,就能在各種境遇中保持喜樂。至於那些沒有永恆價值的事物,在人生各樣遭遇中,有時能保守,而有時則必須捨棄,則勿過於悲痛。若人的眼目不定晴於永恆,而執著於今生的得失、悲喜,就不能經歷奪不去的喜樂了。


除了價值觀的改變,能喜樂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相信「神」,相信祂所作的是「無所增添、無所減少」,因為在永恆中,祂是不改變應許的神,祂的作為也都完美無缺。所以我們可以安然的倚靠祂大能的膀臂,如同詩歌所唱「許多事明天將臨到,許多事難以明瞭,但我知主掌管明天,祂必要領我向前。」(註4)


神以布幔遮住人的未來,使未來成為不可知的,祂這樣做的目的是使人敬畏祂,以敬虔的心,每日尋求祂美善的引領,並謙卑的倚靠祂。神無意要我們活在焦慮恐懼中,乃是要我們將靈魂的錨,拋在祂身上。


雖然人生遭遇,各有不同,但人類歷史顯然在延著神所設的軌道前進。前人所受的教訓,今天人仍然在學,歷史不斷重演。唯有敬畏神的人,能自其中得著益處;而不信神的人,其人生不過是歷史洪流中的幾朵浪花,很快就消失,不留痕跡。





1.信心生活的含意是什麼?

2.信心生活的結果及表現是什麼?





親愛的主,我感謝你,「世世代代你是幫助,未來你是盼望,在你寶座蔭庇之下,我們安然居住,在你膀臂保護之中,保衛堅定穩固,自從亙古直到永遠,你是不變真神。」(註5)故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懇求主引導我的腳步,無論你往何處,我都願以喜樂的心緊緊跟隨。







v.17 「在那」,或譯「必將是」。

傳道者的思想轉到另一椿令人嘆息的虛空人生現象,在司法單位( 審判之處),在執法的政府(公義之處),這些被神賦予權柄,去「賞善罰惡」(彼前二14) 的地方,卻出現令人失望的惡事。


人不患寡,但常患不均。不公平、不公義,是人最不能忍受的人生現象,因它嚴重的威脅生存安全感。神既掌管人類歷史,又為何容許邪惡存在?人應當如何面對這種無奈的人生?


傳道者的答覆是:人應當以永恆的眼光,來看待人類一切的活動和行為。不論是義人還是惡人,有一天都要受神的審判 ( 啟廿13)。神並非對邪惡置之不理,神容許惡人存在,是為了使人認識人性的腐敗、貪婪與殘暴(v.18)。人若不知行善,欠缺良善、公義,就與禽獸無異。人類墮落以致失去神賜的生命後,不僅生命的表現接近獸性,生命的結局也與其相似,都要死亡,歸於塵土(v.20)。

 

 悲哀的是,有多少人思想生命的終極?靈魂的去處呢(v.21)?許多人活得彷彿沒有明天一般,「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罷,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十五32),人的生活態度與他對死亡的看法息息相關,意識到人與有獸有別,人死後要面對神的審判,就能產生敬畏神的心,在世敬虔度日了。



面對邪惡當道的環境,傳道者勸勉神的兒女,「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v.22)。

一、 不可灰心喪膽,也不可氣憤不平,以致疏於行善。仍要存忍耐的心,喜樂工作,積極的作鹽作光,因知道神必審判。

二、 雖然世代邪惡,基督徒仍可喜樂,這是神的恩賜,因我們的盼望在乎神,知道神掌管萬事。

三、 要愛惜光陰,抓住現今的機會,謹慎投資生命,因為僅此一生,身後之事已與人無關無分。人生的 NG(電影表演不佳)是不能重來的。


傳道者再次指出信心乃喜樂人生的秘訣。信心的果子乃是,於極端惡劣的環境中,仍能不懈怠的行善。基督徒面對不公義的環境,既非憑血氣行事,「不因作惡的人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詩卅七1);同時也非置身事外,漠視不理;是盡己之力,「倚靠耶和華而行善」,「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





1.我對臺灣社會的亂象一向抱持什麼態度?這段經文對我有何提醒?

2.當未信主的朋友問「神既是公義的,為何容許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時,我如何回答?我若遭遇不公義的事,如何面對?





親愛的主,請幫助我對社會上充斥的不公義現象,以正確的態度來面對,使我不沮喪,不灰心,也不因心懷不平而生出嫉妒。幫助我,積極的掌握你賜給我的日子,在我的生活範圍中作光作鹽,影響週圍的環境;不論境遇多麼艱難,我都要因對你的掌權有堅定不移的信心,而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