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2023/7/3起暫停
禱讀:瑪拉基書三8~9
2015/10/23 瑪拉基書三:8-9

瑪拉基書3:8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瑪拉基書3:9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關閉經文內容

人豈可奪取神呢?

《瑪拉基書》非常實際的談到事奉的態度、婚姻的純淨、工作的誠信、社會的公義等問題,現在要來談一個更實際的問題,就是金錢的主權。




一、你們奪取我的供物


首先神指責以色列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8節)「供物」二字原本是沒有的,也就是說,神其實是說「你們竟奪取我」,基本上神認為人未循法度來奉獻,對祂而言就是一種搶奪,這和我們一般的觀念不同。我們認為所擁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但神卻認為該獻的那部份其實是祂的,我們的不獻上,等於搶奪祂的東西。




其實這就牽涉我們前述所說,究竟信徒財物的主權在於誰?舊約非常清楚地讓我們知道萬有都是祂造的,祂並不缺牛、羊。金銀也是祂造的,難道祂還缺銀子,向我們討要嗎?大衛說:「我算甚麼,我的民算甚麼,竟能如此樂意奉獻?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而得的獻給你。」(代上廿九14)不僅是當獻的那部份,而是全部的財物,都是由祂而來的。祂是這個世界全部財富的總主人。




二、你們在當納的


然而現在百姓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這是第六「何」。神回答他們――「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8節)請注意無論十一或其他奉獻,在此被稱為「當納的」。


《申命記》說:「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又要把你的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申十四22〜23;十二11)


箴言三章9節也說:「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以色列人被要求以初熟的與出產的十分之一歸給神,來尊榮祂,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八18)。




三、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


神也為他們留下應許――「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醡有新酒盈溢。」(箴三10)但如果他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那麼「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9節)。

 





我相信主是一切豐盛的源頭,我願意以財物尊榮祂,並且享受祂賜的得貨財之力。





親愛的主,謝謝你豐厚的供應,幫助我靠你所賜的能力,殷勤工作,獻上當納的十一,經歷你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