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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使徒行傳五41~42
2015/06/26 使徒行傳五:41-42

使徒行傳5:41

他們離開公會,心裡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使徒行傳5:42

他們就每日在殿裡、在家裡、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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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為這名受辱

使徒在屢屢被抓的情形下,依然歡歡喜喜,因為他們『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他們不但歡喜,而且越發傳講耶穌是基督的道理。


照著人的天性,何嚐願意受辱,但蒙受羞辱卻歡歡喜喜,必定是有相當的原因,那原因就是是為主的名受辱,可見在使徒心中,這名是遠遠超過他們自己的榮辱與性命的。為什麼呢﹖因為這名就是天下人間賜下唯一叫人得救的名。


事實上,隨著使徒行傳與早期教會歷史的發展,我們會發現需要為主名受辱的情況日益加多。司提反、約翰的兄弟雅各先後殉道,使徒保羅在歸正後亦為主受逼害,在各處傳福音時被石頭打,被棍打,遭海難。彼得在寫前書時,看見教會將遭受更大的逼迫,不僅是來自反對基督信仰的猶太人,更將來自整個羅馬帝國,他勉勵教會在受苦時要存著盼望,在有火的試煉臨到時,也要以為喜樂(彼前四12),因為是與基督同受苦難。


耶穌在受害前即說,在世上有苦難,這世界因我們不屬它就恨我們。保羅在提前說,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當羅馬書帝國開始逼迫基督教時,教會所忍受的真是火般的考驗,信徒大批殉道,上鬥獸場、批獸衣被犬咬,被點為火柱,只是因為不肯棄絕主名,承認該撒是主。第二世紀的一位士每拿監督坡旅甲,在地方異教徒的逼迫下來到當時的總督面前,總督對他說:『你只要說一句該撒是主,就可以得釋放了。』坡旅甲說:『我已經服事祂八十六年了,祂從未虧待我,現在我怎能褻瀆我的主呢﹖』坡旅甲被放在火柱上時,要求不必綁他,他為『神看他配得受死』而高聲感恩,坡旅甲就行完了他人生的旅程。





1. 我肯為主的名受辱嗎﹖

2. 我願意紀念世上(特別是極權中)為主名名受辱的肢體嗎﹖





親愛的主,你告訴我們不要因行惡受苦,卻要因行善受苦,或按著神的旨意受苦。求主助我無論現在將來,或在家中,或在別人面前,若有為主的名受辱的機會時,賜我裡面有極大的喜樂,超過受辱的感覺,讓我真明白為主受辱是被神所看重的,是『算為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