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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士師記十七1~13
2013/07/08 士師記一七:1-13

士師記17:1

以法蓮山地有一個人名叫米迦。

士師記17:2

他對母親說:你那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被人拿去,你因此咒詛,並且告訴了我。看哪,這銀子在我這裡,是我拿去了。他母親說:我兒啊,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士師記17:3

米迦就把這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

士師記17:4

米迦將銀子還他母親,他母親將二百舍客勒銀子交給銀匠,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安置在米迦的屋內。

士師記17:5

這米迦有了 神堂,又製造以弗得和家中的神像,分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

士師記17:6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記17:7

猶大伯利恆有一個少年人,是猶大族的利未人,他在那裡寄居。

士師記17:8

這人離開猶大伯利恆城,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行路的時候,到了以法蓮山地,走到米迦的家。

士師記17:9

米迦問他說:你從哪裡來?他回答說:從猶大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士師記17:10

米迦說:你可以住在我這裡,我以你為父、為祭司。我每年給你十舍客勒銀子,一套衣服和度日的食物。利未人就進了他的家。

士師記17:11

利未人情願與那人同住;那人看這少年人如自己的兒子一樣。

士師記17:12

米迦分派這少年的利未人作祭司,他就住在米迦的家裡。

士師記17:13

米迦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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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迦與神像

這一章的記載可以說是當年以色列人宗教生活的縮影,揭露了神的百姓徒有信仰之名,而無信仰之實的悲哀。他們假藉耶和華的名,行祂所憎惡的事;講究名目與形式,卻沒有內容,而且還以宗教為得利的門路,敗壞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一、問題叢生的家庭:

1.宗教教育的失敗:米迦的母親隨便使用神的名來咒詛與祝福(2節),實在違背了十誡中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之律例(出廿7;申五11)。


弟兄姊妹,你是否尊神的名為聖,凡事敬畏祂,抑是經常任意妄為,猶美其名說是神的帶領,利用美妙的屬靈措辭來掩飾自己的過失?


2.道德紀律的鬆弛:米迦拿了他母親的錢一千一百舍客勒銀子,不但沒有認罪,而且還責怪母親發咒,最後他母親竟然還為他祝福,顯示出這個家庭是非混淆、曲直不分、道德規範蕩然無存。


3.倫理關係的失常:米迦有錯,還理直氣壯地對他母親說話,表示長輩的尊嚴不受重視,倫理的秩序遭到破壞。


二、腐敗變質的信仰:

1.雕刻偶像:米迦想恢復宗教的敬拜,但卻不依循律法的規定,胡作非為,自己鑄造偶像(3節),明顯地得罪神,更助長了偶像崇拜的風氣。一切人意的宗教都是魔鬼的作為,要引人進入更深的墮落。

2.設立神堂:在士師時代,事奉神惟一合法的場所就是會幕,個人不得私設神堂舉行祭祀。可是米迦徒有熱心,卻沒有知識,以為生活起居與神堂為鄰(5節),就能避禍得福,真是愚昧至極。


3.派定祭司:米迦原先指派他一個兒子作祭司,以為有了所謂「聖職人員」侍立供職,就能高枕無憂,萬事順利;後來從猶大伯利恆來了一個利未人(8節),米迦更是欣喜萬分,如獲至寶,以為這是天賜良機,於是出薪聘請他為祭司(10節),禮遇有加。

這整件事件說明了三個可怕的現象:

信仰商業化:米迦付錢請祭司,是為了增進個人乃至全家的幸福,這種行為完全是出於商業性的動機,以消費獲取實利。


祭司職業化:我們知道只有亞倫的子孫才能作祭司,但米迦的作法卻完全違反神的吩咐,至於那位少年的利未人,原本到處漂泊,無以為生,適巧遇到了米迦,獲得生活上的保障,當然他會欣然應允與米迦同住(11節),這些表現無疑地顯示,事奉神的工作已經被貶抑成謀求生計的手段。


祭祀私家化:按照摩西的律法,祭司只可以在會幕中事奉,然而米迦卻在家中設立祭司,以私意崇拜,他說:「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因我有一個利未人作祭司。」(13節)這樣的心理正是一切世俗宗教的特徵,充滿著無知與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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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啊!求你教導我以真理和心靈敬拜你,除去一切的私慾、偶像,單單討你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