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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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士師記十四1~9
2013/07/03 士師記一四:1-9

士師記14:1

參孫下到亭拿,在那裡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

士師記14:2

參孫上來稟告他父母說:我在亭拿看見一個女子,是非利士人的女兒,願你們給我娶來為妻。

士師記14:3

他父母說:在你弟兄的女兒中,或在本國的民中,豈沒有一個女子,何至你去在未受割禮的非利士人中娶妻呢?參孫對他父親說:願你給我娶那女子,因我喜悅他。

士師記14:4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士師記14:5

參孫跟他父母下亭拿去,到了亭拿的葡萄園,見有一隻少壯獅子向他吼叫。

士師記14:6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雖然手無器械,卻將獅子撕裂,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樣。他行這事並沒有告訴父母。

士師記14:7

參孫下去與女子說話,就喜悅他;

士師記14:8

過了些日子,再下去要娶那女子,轉向道旁要看死獅,見有一群蜂子和蜜在死獅之內,

士師記14:9

就用手取蜜,且吃且走;到了父母那裡,給他父母,他們也吃了;只是沒有告訴這蜜是從死獅之內取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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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孫的婚姻(一)

參孫的生涯是以神奇的力量成就偉大的功績為標誌。然而因情慾的綑綁,使他的心靈昏昧,生活萎靡,至終以悲劇收場。




一、眼目的情慾:

參孫的婚姻是建立在「一見鍾情」的脆弱基礎上(2節)。由於受眼目的情慾轄制,使他不顧律法的禁令、習俗的約束、父母的反對(3節),擅自與非利士女子結婚。他告訴父親唯一的理由是:因我「喜悅」她(3節)。當然,外表的吸引是構成婚姻的條件之一,但若變成唯一的原因就十分危險。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這個色情氾濫的世代,我們何等需要謹慎我們的眼目,不受「美色」的迷惑,約伯說過:「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伯卅一1) 夏娃、亞干、大衛的失敗都是眼睛先被吸引,我們的眼睛是撒旦首先攻擊的目標,我們豈能不小心防範呢?


二、神的容許:

「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4節)是全段中最使人困惑的經文。這句話並非表示這個「異族聯姻」是出於神最美的旨意,實際上,只能說這事是出於神的允許。在神的旨意面,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部份:一部份是絕對的,永不改變的;另一部份則是相對的,會因人的情況而改變。(註:「旨意」的原文在以弗所書一章9節,五章17節;提摩太後書一章9節;希伯來書六章7節中是四個不同的字。)


弟兄姊妹,我相信,神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祂最美的計劃,可是因著我們的悖逆與頑梗,時常使得神對我們讓步,更改了祂在我們身上的計劃,以致我們失去許多寶貴的福份。


三、超然的力量:

神的靈感動參孫,使他赤手空拳的撕裂獅子(6節),顯示出他具有驚人的力氣。我們知道,他的能力不是由於他任性妄為的生活得來的,而是神為了祂百姓需要拯救者才賜給他的。你或許會問,參孫既然這樣敗壞,神為何還使用他?我們只能說,這是神的憐憫。倘若神要等候一個完美無暇的人來供祂使用,那麼祂將無人可用。


我們要曉得,恩賜與生命不一定有絕對的關係。因此不要為你的工作蒙神賜福而沾沾自喜,以為神已經接納你目前一切的生活,反要謙卑的省察,看是否每日與主同行。


四、違反戒律:

參孫從死獅內取蜜(9節),破壞了拿細耳人的條例,這可能是因為他的佳期迫在眉睫,以致他心花怒放,欣喜若狂,遂不自覺地犯罪,使他的靈性從此一蹶不振。


箴言十四章13節:「人在喜笑中,心也憂愁;快樂至極就生愁苦」。為甚麼會有這種現象呢?因為人在快樂時,容易放縱肉體,行事乖張,出言不遜,以致樂極生悲,到頭來悔恨連連。


回應


求主治死我面一切肉體的邪情私慾,保守我在聖潔的生命中使用聖靈的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