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7:13
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麼?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
羅馬書7: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羅馬書7: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羅馬書7: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關閉經文內容按著心靈的新樣
V.8 這裡的罪是位格化的,它能引誘也會殺死我們,所以不是指我們所犯的罪(sins),其實它的背後就是撒旦。
脫離律法目的是叫我們可以結果子給神,並且使我們的事奉可以在靈的新樣中而不在儀文的舊樣裡。什麼叫靈的新樣?那並不是一種新的花樣,乃是指按著聖靈當時的指示而服事。其實從外表來看,我們是很不容易去判斷,怎樣的事奉才是按著靈的新樣,還好神也沒有叫我們去評判別人的事奉。但是我們自己必須知道自己是怎麼事奉的,是在儀文裡或是在靈裡?今天的資訊太發達,所以我們很容易就知道神如何藉著某些祂的僕人所成功而有效的服事,比如家庭小組、團隊服事、成人主日學、活潑的敬拜團等等。於是我們就想去學著用,起初還有點果效,後來就發現並不能帶出同樣的果效來。為什麼?因為同樣的方法,在他們是靈的新樣式,可是在我們只不過是儀文而已。我不是說不可以學,但是不要只學方式,我們必須認識聖靈工作的法則,祂的能力與祝福不是透過有效的「方法」而是透過對的器皿。
葛理翰沒有用「神蹟」,考門夫人(Kathryn Kuhlman)則以無比的神醫大能來證道,聖靈卻同樣藉著他們成就偉大的事。樣式可以完全不同,但對他們來說都是靈的新樣。麥瑞福說,「要學會聽聖靈的聲音,要打破我們以為是的方式。」一個福音使者告訴他說,「我和人談道的時候,我總是很留心聆聽神的聲音,我求主指示我要說什麼。」他強調,他不準備用以前用過的方式傳福音,或照前一個談道的方式來說,所以他可以頭髮被剪好之前,那位理髮師已淚流滿面悔改了。學儀文比較容易,但是救恩的功效就是叫我們可以用靈的新樣來服事,不然新約和舊約的分別就不太大了。親愛的弟兄姊妹,讓我們告訴聖靈,「我願意學習在靈的新樣裡事奉。」然而我們所面對的第一個功課就是向自己的意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