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2023/7/3起暫停
禱讀:民三十五09~21
2012/03/25 民數記三五:9-21

民數記35:9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35:10

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過約但河,進了迦南地,

民數記35:11

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民數記35:12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

民數記35:13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要作六座逃城。

民數記35:14

在約但河東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民數記35:15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並寄居的,作為逃城,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

民數記35:16

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民數記35:17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民數記35:18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

民數記35:19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

民數記35:20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

民數記35:21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關閉經文內容

分立逃城

現在我們要來看看為什麼要設立逃城。


一、要分出幾座城作為逃城 首先我們看到以色列人過了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之後,就要「分出幾座城,為你們作逃城」,目的是「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11節)。果然他們在約書亞時代,分地的同時,也分出「六座逃城」――在約旦河西的迦南,分出了「拿弗他利的基低斯」、「以法蓮的示劍」、「猶大的希伯崙」三座城;在約旦河東分出「呂便的比悉」、「迦得的拉末」、「瑪拿西的哥蘭」三座城,都是利未人的城(參書廿章)。 二、故殺者必被治死 只是這些逃城不是為「故殺人的」預備的。原來殺人者分為「故殺人的」和「誤殺人的」,就等於今天的蓄意殺人與過失致死,一個是有犯意,一個出於無心過失,這二者的處理方式不同。「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6節),無論他用鐵器、石頭、木器殺人,或把人推倒、往人身上扔物或用手打人,那人必被治死,或被報血仇的(死者至近的親屬)親自殺死。 三、故殺者不得到逃城得護庇 當然斷定一個人是故殺人,不可憑一個人的見證,「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來斷定(民卅五30~31)。但是一旦斷定這人是故殺人的,他就得被治死。當故殺人的逃往逃城時,逃城不可收容他,也不可讓他以收贖價的方式來代替他的性命。而要求他一定要自己面對他所犯下的過錯。

默想

我是否賞罰分明?我是否願意為自己的過犯付出代價,並且相信耶穌已為我付上更大的代價,而願意誠心悔過?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公義的主,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但你卻樂於赦罪,當我們回轉時,就可以支取你的赦罪之恩。幫助我看清自己的過犯,也願意付代價面對而不逃避。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