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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民數記六1~21
2012/01/27 民數記六:1-21

民數記6:1

耶和華對摩西說:

民數記6: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

民數記6: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

民數記6:4

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民數記6:5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民數記6:6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

民數記6: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 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

民數記6:8

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

民數記6:9

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至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

民數記6:10

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

民數記6: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

民數記6:12

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

民數記6:13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民數記6:14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民數記6:15

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民數記6:16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

民數記6:17

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

民數記6:18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民數記6:19

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裡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

民數記6:20

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民數記6:21

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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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細耳人之例

前面我們看到除去以色列營中各種的不潔,現在是針對拿細耳人沾染不潔時的作法。


一、許了拿細耳人的願 首先我們看見拿細耳人「無論男女」,從第五章開始每一個要除去的不潔,都是「無論男女」,此處也提到許願作拿細耳人的,也可以「無論男女」,在此我們看見摩西律法中對女性的看重,與女性在社會中應當負起的責任。 其次,什麼是拿細耳人呢,它的意思就是「分別」,《創世記》提到約瑟是「與弟兄迥別之人」(創四十九26),用的也是同一個字。以色列中不屬利未支派的人,也有分別自己為聖服事的機會,就是「許願作拿細耳人」。觀察舊約,拿細耳人有終身的,也有短期的;撒母耳似乎是終身的拿細耳人,在出生之前就被點名的參孫也被要求「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上帝作拿細耳人」(士十三7),在新約中,保羅也曾短暫的許過拿細耳人的願(徒十八18)。 二、遠離清酒濃酒 拿細耳人既分別自己服事上帝,就要如同祭司一樣,「清酒、濃酒都不可喝」(利十9)。此處更加細節的提到禁絕酒做的醋,以及所有與會發酵的葡萄有關的東西。新約保羅在提醒信徒要「明白主的旨意……要被聖靈充滿」之際,同樣提到「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弗五17~18)。服事上帝的人要保持自己在不被酒精或其他癮癖控制的狀態中,讓聖靈在我們身上自由掌權。 三、不可剃頭 《利未記》論及祭司「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劃身」(利廿一5),其中的原因是周圍異教的祭司們往往以剃頭、劃身來事奉鬼神(參以利亞於迦密山與巴力先知的對抗),因此拿細耳人在離俗期間亦不可剃頭。同樣的祭司不得「為死人沾染自己」(參利廿一1),拿細耳人離俗期間亦「不可挨近死屍」(6節),否則他的許願便被破壞了,必須剃頭重新起算。這使一個服事上帝的人,謹慎敬重他對上帝的許願與服事。相對於此的,我們看見參孫卻輕忽了這一份「分別」,做了所有拿細耳人不該做的,最後他「離俗歸上帝的頭」被剃掉,也失去了上帝之靈的膏抹。

默想

我是否是一個分別為聖的基督徒?當主拯救我時也同時呼召我成聖歸祂,我是像撒母耳一樣終身以聖潔服事上帝呢?還是像參孫一樣玩忽這份呼召?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呼召我們成為聖,幫助我愛慕你的聖潔,以致甘心從世俗中分別出來,丟棄那些會污染我的生活習慣,活出蒙你喜悅的生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