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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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歌羅西書三1~2
2016/07/25 歌羅西書三:1-2

歌羅西書3: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歌羅西書3:2

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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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上面的事

第1節,「基督坐在神的右邊」,引自詩篇第一一○篇第1節。表示已完成救贖,得著榮耀。神的右邊是一個尊貴的地方,有權柄、聖潔、榮耀的地方,而且是一個和神交通,為人代求的地方。


第2節,「思念」與第1節的「求」意思重覆,但更進一層,愈多思念上面的事,就愈愛慕,因而自然愈追求天上的事了。


前章經文一連串的教訓都是消極的,不要、不要、不要。從第三章起,乃是積極的指出信徒生活的新準則,首先,就是要尋求上面的事。原因是因為我們已與基督同復活,基督已復活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我們在靈裏與主同在,也是屬天的人,是與祂一同坐在天上的人。所以,自然應當尋求上面的事。




「上面」與「地上」顯明基督徒活在兩個國度裏,雖是屬天的人卻生活在地上,也需要吃、喝等地上的事。地上的事本身並不是罪,但基督徒若過分看重地上的事,勝於天上的事,心中常常思念這些事,便成了罪人。


人的心思主掌人的一切行動。基督徒在世上,若要過得勝生活,不被今世罪惡纏累,必須保守自己的心,思念天上的事。心思屬天,然後生活才會屬天;反之,心思屬世,生活當然也屬世了。我們若以屬天的心思來看屬地的事,自然會看得輕,看得小,我們也必可如鷹展翅上騰,超越橫過於前的大小難處。

 





我所思念的是什麼呢?我如何能活在地上卻思念天上的事呢?



 





親愛的主,我是與你同死同活的人,是屬天的人了,求神常以天上的榮耀充滿我,使我常以屬天的心思看屬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