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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使徒行傳五1~6
2015/06/20 使徒行傳五:1-6

使徒行傳5:1

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同他的妻子撒非喇賣了田產,

使徒行傳5:2

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餘的幾分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使徒行傳5:3

彼得說:亞拿尼亞!為甚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

使徒行傳5:4

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麼?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麼?你怎麼心裡起這意念呢?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

使徒行傳5:5

亞拿尼亞聽見這話,就仆倒,斷了氣;聽見的人都甚懼怕。

使徒行傳5:6

有些少年人起來,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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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欺哄聖靈

在教會裡彼此表明肢體相交之愛時,有兩個較為特出的例子,一個是四36-37所提巴拿巴的例子,一個是亞拿尼亞與撒非喇的例子,二者成了一個強烈的對照。


巴拿巴不是耶路撒冷人,他是標準的猶僑,生於居比路島。照我們昨天所說,他是來到耶路撒冷守節才信主,暫時未回僑居地,按理他應是被照顧的對象,但在這裡我們看見他反而照顧別人。他是利未人,本名約瑟,是因為顧念他人才被稱為『勸慰子』的。他把先人留在耶京的田產賣了,並不因為自己有需要而留著用,也沒有為自己先留幾分,卻全數交給使徒,為要使『沒有一個缺乏的』。


巴拿巴的例子成為美談,每個人都在誇獎他,這件事引致一對夫婦作出一件由人而言是沽名釣譽,由神而言即為欺哄聖靈的事。


彼得事後說得很清楚,第一教會沒有要求他們變賣田產,其次教會亦未要求他們全數交出,他們對自己的東西絕對有其主權。如果聖靈感動他們變賣田產,他們可以求問是否須悉數獻出,若因特殊需要而留下幾分並不為過。而問題就出在他們既要留幾分價銀,又要沽名釣譽,得到巴拿巴的好名聲。


這就好像亞干,留了幾分不當留的物,使營中不潔。這欺哄的事使聖靈受到干擾與羞辱。


在這裡我們觀察到聖靈在初代教會作工的強烈,一是使徒有能力知道隱藏的事,這當然是聖靈啟示在他靈裡的,其次聖靈的管教是那麼明顯與激烈,亞拿尼亞一聽就仆倒死亡,他並不是嚇死的,而是神要潔淨祂的教會,如同當年把亞干打死一樣,免得連累眾人。


這二個事件成為一個對比,當人所作的是美事,是會被顯揚出來,使他人知道當行的事;當人行作惡事,神亦將之顯明,為的是警誡教會,不可欺哄聖靈。神是輕慢不得的,我們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開,即便現在暫不顯明, 有一天審判台前,我們總要交帳。





1. 我的服事是要討主或討人誇讚﹖

2. 我在神面前還有所隱藏嗎﹖





親愛的主,詩人曾說『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我在你面前實在是赤露敞開的,求主鑑察我的心思,知道我的意念,看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