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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彼得前書四18~19
2015/05/02 彼得前書四:18-19

彼得前書4:18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

彼得前書4:19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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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信實的造化之主

彼得在勸勉當代的信徒時,一再的讓他們看到最終的審判,無論是誰都要在那審判死人活人的主面前交帳(四5)。基督徒要首先受審(五17),若是基督徒將自己的靈魂交託那信實的造物之主,一心為善,在受審的時候就必得救,如同穿上基督耶穌為我們預備的義袍,誠如保羅所言「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 (林後五3)。然而基督徒所交的帳不只是「僅僅得救」而已,還有我們在主面前的工程亦要顯露,哥林多前書三章10〜15節清楚地提到此點:「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經過一樣。」「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來十二29)。除了基督徒受審之外,非基督徒亦要受審,然而那悲慘的結局是因為沒有耶穌基督的義袍,他們的結局即是沉淪──無地可站,是指在神面前沒有地位。因此對基督徒而言,這有兩個思想,一個是堅心為善,即便遭遇苦難,逼迫,或是死亡,都要將靈魂交託神,正如耶穌在十架上承擔世人所有罪孽,經驗與神隔絕時,仍然把靈魂交給父神(路廿三46),因為他知道信實的神必接收,祂是生命之主,一切的權柄在祂手中,無人可奪。


另外一個思想,就是我們在苦難中的為善,乃是為主得著更多的人免於沉淪。這就是我們得救之外要向神所交的帳,也就是將要顯露出來的工程。到審判那一天,我們若僅僅得救,工程卻被燒盡,我們所受的虧損是何等的大呢?這不僅關乎獎賞,乃關乎我們與主的關係。當我們注視祂慈愛的眼神時,將流下何等懊悔的眼淚呢?求主幫助我們,將人生投資在「存得住」的工程之上。





1.我已披戴基督耶穌為我預備的義袍了嗎?

2.我所建造的工程是「存得住」的工程嗎?





親愛的主,謝謝你,我們都要得見你的容面,幫助我穿戴你的公義,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羞恥了。幫助我建造在你自己的根基上,使工程存得住,得以向你交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