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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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彼得前書三17~18
2015/04/23 彼得前書三:17-18

彼得前書3:17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彼得前書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受苦有古卷作: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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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的代替不義的

彼得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或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人,因罪而受苦,乃是因為祂欲拯救我們,代替我們應因自己所犯的罪而該受的刑罰,該付的後果,好讓我們得以坦然無懼進到神的面前,與祂恢復那早已失落的關係。這是福音的主要內容:「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照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林前十五3),基督的死亡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是自古迄今人類歷史上最不公平的受苦,而促成這件不公平受苦事件的發生,竟是我們的罪,是我們的罪把基督釘在十字架上,不是彼拉多,不是祭司長,我們才是真兇,並且如彼得所說,我們也是在這次不公義事件中唯一得益處的人,祭司長除耶穌無疑是拔了眼中釘,洩心頭之恨,都沒得甚麼好處,但我們這群表面看是無辜的人,就真正地從中受惠了,「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我們與上帝得以復和完全是因著這樁不義的事件。


看,我們既然是促成天下間最不公平的受苦事件發生的元凶,又是該次不公平事件的受益人;那麼我們怎麼還好抱怨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苦楚是不合理,是上帝對我們不公平的待遇呢﹖我們要因行善而受苦,因基督已如此做了。





你正在苦難中嗎?基督為你所受的苦是否給你安慰與啟示?





謝謝恩主為我的罪而釘十字架,使我得著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