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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約書亞記二十四1~28
2015/03/26 約書亞記二四:1-28

約書亞記24:1

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 神面前。

約書亞記24:2

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事奉別 神,

約書亞記24:3

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約書亞記24:4

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後來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到埃及去了。

約書亞記24:5

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約書亞記24:6

我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他們就到了紅海;埃及人帶領車輛馬兵追趕你們列祖到紅海。

約書亞記24:7

你們列祖哀求耶和華,他就使你們和埃及人中間黑暗了,又使海水淹沒埃及人。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約書亞記24:8

我領你們到約但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他們與你們爭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得了他們的地為業;我也在你們面前將他們滅絕。

約書亞記24:9

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約書亞記24:10

我不肯聽巴蘭的話,所以他倒為你們連連祝福。這樣,我便救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約書亞記24:11

你們過了約但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與你們爭戰;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

約書亞記24:12

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面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約書亞記24:13

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

約書亞記24:14

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的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 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24:15

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 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 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24:16

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 神;

約書亞記24:17

因耶和華─我們的 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

約書亞記24:18

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 神。

約書亞記24:19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 神,是忌邪的 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約書亞記24:20

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 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

約書亞記24:21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記24:22

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事奉他,你們自己作見證罷!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

約書亞記24:23

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 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約書亞記24:24

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事奉耶和華─我們的 神,聽從他的話。

約書亞記24:25

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

約書亞記24:26

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 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

約書亞記24:27

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 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倘或云云:或作所以要向你們作見證,免得你們背棄耶和華─你們的 神)。

約書亞記24:28

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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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擇

根據聖經的記載,這是約書亞最後一次在以色列民中間的訓誡(書廿四29)。重點乃是重申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這也是約書亞選擇在示劍的目的。因為神是在示劍第一次向亞伯拉罕應許賜下迦南地為業(創十二6∼7),雅各也曾在此地築壇(創卅三20),而在這,約書亞也曾築壇獻祭、抄錄律法於石上,並與以色列人申明與神所立的約(書八30∼35)。在這地方回顧神的恩典和作為,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到摩西和亞倫,以及眼前忠心到底的神僕約書亞,以色列百姓的心魂焉能不震動著!神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最後以色列人得著這地為業,除了顯明神是信實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們從回顧中能再次體會這筆墨難書的恩典。


「我將」、「我領」、「我使」、「我把」、「我賜」、「我差遣」、「我救」、「我打發」,有那一樣不是出於神的恩典呢?有那一樣是因著以色列人自己的力量而得以成就呢?神還說:「不是用你的刀」、「不是用你的弓」、「非你們所修治」、「非你們所建造」、更「非你們所栽種」(書廿四12∼13),然而以色列人卻得以勝過和擁有,這豈不也是出於神的恩典嗎?如同保羅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恩典不是廉價的,神的恩典必須以一顆感恩的心來承載。而真實的感恩也必然帶出真誠的回應和事奉。對以色列人而言,在耶和華之外尚有很多可選擇事奉和跟從的對象──大河那邊的神、埃及的神和亞摩利人的神;今天有很多神的兒女,在神之外同樣有著許多有形、或無形的事奉對象。約書亞在眾百姓面前首先以身作則做了抉擇:「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廿四15)接著百姓們也回應著:「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因為祂是我們的神。」(書廿四18)這是明智的抉擇,也是今天每一位屬神的兒女應該堅心持定的抉擇。





1.我能否數算在我生命中任何五件出於神的恩典之事情呢?

2.在我事奉的神以外,我是否尚有別的有形或無形的事奉對象?





親愛的主,謝謝你,讓我知道所得的恩典不是因為我的行為而配得,而是出於你在我身上的大愛深恩;求你保守我一生單單以你為我事奉的對象,不容任何別的思念或事物,動搖我在你面前向你所持守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