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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申命記五22~33
2014/11/05 申命記五:22-33

申命記5:22

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申命記5:23

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

申命記5:24

說:看哪,耶和華─我們 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 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

申命記5:25

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

申命記5:26

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 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

申命記5:27

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

申命記5:28

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

申命記5: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

申命記5:30

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罷!

申命記5:31

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

申命記5:32

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

申命記5:33

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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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守遵行神的話

一、有關新舊兩約中神的話(22〜27節)1.舊約:「神既在古時(舊約)藉眾先知多次多方曉喻列祖」(來一1),舊約時代神說律法的話,是在山上,火中,密雲,幽暗中大聲說出來的,其中隱喻有高高在上,岔怒,奧祕,審判之意。2.新約:「就在這末世(新約)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 來一2),耶穌道成肉身對人說話,包含有慈愛,俯就,瞭解,同情,安慰,赦免,鼓勵,警告,拯救之意。

二、人對神說話(28〜33節)1.全部聖經中充滿了神與人的對話,有問有答,有來有往,是正常的交通,都市專家說,城市中有單行道,是不得已的措施。2.信徒常有一偏見,總以為人向神說的話,都會被神否決,其實神是公義的,斷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也不以無罪的為有罪,「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28節)神聽人說的話,有時也肯定人說的話,在聖經中不乏神也聽人的話(禱告)的例子,如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的代禱。3.律法時代,神設立摩西作神與人之間的傳話者,新約時代,神設立耶穌作神與人之間的中保。


默想


我要學習對神的話謹守遵行,向天父禱告。


回應


求使我多對你說話,少對人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