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17:1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世記17:2
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創世記17:3
亞伯蘭俯伏在地; 神又對他說:
創世記17:4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
創世記17:5
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創世記17:6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創世記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 神。
創世記17:8
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 神。
關閉經文內容新的祝福
在前一章,亞伯蘭八十六歲時,神對他說話;過了十三年,神又向他顯現(他離開哈蘭時七 十五歲,到現在已過了廿四年),神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God Almighty――El shaddai;the all sufficient one)」。那時他老到看見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羅四19),神就彰顯祂的大能;我們的肉體(老我,old nature)死了,才能經歷神的奇事。
神 要亞伯蘭在神面前作完全人,神就與他立約,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蒙福前,先要作完全人,主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好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五48) 稱義之後,過「成聖」的生活,在話語(雅三2)、愛心(羅十三8)上操練,進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生命裏有神的聖潔、公義、慈愛、信實……。
亞伯蘭敬畏神,他聽從神話語時,俯伏在地;神又與他立約,說他要作多國的父(4節)。
一、新的名字(5〜8,15〜21節)
神 要亞伯蘭(Abram),也就是「尊貴之父」(high father),改名為亞伯拉罕(Abraham),也就是「多國之父」(father of multitude)。神要撒萊(Sarai),也就是「愛議論的」(contentious),改名為撒拉(Sarah),也就是「公主」 (princess)。
神立亞伯拉罕作「多國之父」,神必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神也立撒拉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神與他們立「永遠的約」,神應許次年撒拉要生以撒(Isaac,laughter,「喜笑」之意),神沒忘記以實瑪利,也賜福與他。
亞伯拉罕聽神的吩咐、改名字,他付上代價,不怕別人的嘲笑。別人會笑在心裏:這老人家想兒子想瘋了,腦筋「秀斗」(短路),好好的「尊貴之父」改成「多國之父」,他與妻子都老朽了,還能生子?
二、新的記號(10〜14,22〜27節)
神要亞伯拉罕家中所有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或在後裔之外、用銀子買的),在生下來的第八日,都要受割禮(割陽皮);這樣,神的約就立在他們的肉體上,作永遠的約;他和他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行。
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他親眼見神上升、離去。當日他遵著神的命令,給家中所有的男子行了割禮,那時他九十九歲。他不怕疼痛,也不怕在疼痛中,受到別人攻擊,他全心遵行神命令,知道全能的神會保護他。
舊約時行割禮,現在是恩典時代(新約),真割禮在心裏,要將心中的污穢除掉(申十16;耶四4);真割禮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二28〜29);守神的誡命(林前七19)及有信心的愛心(加五6)才重要。
默想
1.亞伯拉罕出哈蘭後,過了廿五年,直到他一百歲(看自己身體,似乎已死),才生以撒。你還要等多久?肉體(老我)死掉,才經歷神的應許。
2.我們的恩想、意念要受割禮,要對付心裏的污穢,肉體及眼目的情慾,過聖潔的生活。
回應
天父爸爸,我要常常俯伏在你面前,敬拜你、聽你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