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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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羅馬書十08~10
2012/10/23 羅馬書一〇:8-10

羅馬書10: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羅馬書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羅馬書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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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V.4 律法的「總結」,The end of law,是指完成或達到律法的目標。

V.5∼7源於申命記三十11∼14

 




第九章的信息重在一切都在乎「神的主權」和「神的旨意」,然而神的主權和旨意並非沒有準則的,這一個準則就是「基督」。到了第十章,保羅更清楚的說到︰神的主權和旨意都歸結於「基督」,也就是說,所有神與人的關係,神施恩憐憫人的根據,都在於我們和基督之間的關係。

以色列人之所以失去恩典,是因為他們對「神的義」的無知。他們不知道律法的總結是基督。所以他們儘管可以按律法作到無可指摘﹙腓三6﹚,但那只是在人面前的無可指摘,而不是在神面前的無可指摘。事實上除了耶穌基督以外,這世上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全守律法,所以也沒有一個人能因行律法而稱義的。保羅見證雖然他們對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真知識」。他們好像也有知識,他們甚至自命是蠢笨人的師父,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羅二20)。的確他們擁有神的聖言、禮儀、諸約,是神的選民,但是當他們棄絕了基督,一切就都變成虛假的知識了。連他們對神的熱心也變成抵擋神的狂熱。什麼是「真知識」,基督就是真知識,基督代表神完滿的旨意;代表神的法則;代表神完全的啟示,離開了祂就是最神聖的事、物,也都變成假知識、假經驗。這是神對待人最大的原則,也是一個永遠不變的定律。

弟兄姐妹,感謝神,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著,就是得著基督作我們的義。不要以為這句話沒有什麼,它決定了基督成為我們一生的「絆腳石」或是「墊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