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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羅馬書六16~19
2012/10/02 羅馬書六:16-19

羅馬書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

羅馬書6:17

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羅馬書6: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羅馬書6: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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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自己獻給神

V.12 不要容罪。可見罪在我們身上已經不是王,但可能因為我們容讓,它又會像以前一樣轄制我們。

V.14 在恩典之下,使我們可以有地位拒絕罪。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舊人已經了了,罪身也失去了果效,然後我們可以開始「算」,一面向罪算自己是死的,一面向神在基督裡算自己是活的,不單是向罪死,更要學的是向神活,但什麼是向神活呢?怎樣才能向神活呢?現在我們要進入關乎我們屬靈生命的第三件事,「將自己獻給神」。從V.12開始講到我們怎樣讓十字架的救恩活化在我們的生活中,不錯因信稱義,因信(「算」也是信)得釋放,但是若沒有經過我們的意志,這些事實都不能在我們的生活中產生果效。當我們看見神的救恩是如何安排的,如何細微地面對我們外面、裡面的問題,我們就知道,我們已經得到完全的赦免,完全的釋放,然後我們要立刻站在神的一邊,向神說「是」;向撒旦說「不」。這就是保羅這一段所說的信息,當我們站在救息的根基上,將自己連同我們的身體獻給神的時候,就是向神活,就是向神說「是」。這一個回應何等重要,叫基督的救息在我們身上能產生完全的功效。

弟兄姐妹,為什麼要獻給神?因為神要我們確實知道「我不再是自己的」並且「不再為自己活」,而是「向神活著」。我們是否真正感受到我們是屬於祂的?那麼我們不會隨便浪費我們的時間、金錢、體力與智力了。你祈望你的生活能合神的心意嗎?你願意分享神福音的恩典嗎?你願意活出正常的基督徒生活嗎?保羅把三個步驟給我們,那就是「知道」、「算」,然後是「獻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