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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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民數記五1~10
2012/01/25 民數記五:1-10

民數記5: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5: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

民數記5:3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

民數記5: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

民數記5:5

耶和華對摩西說:

民數記5:6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至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

民數記5:7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

民數記5:8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

民數記5: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

民數記5: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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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潔與虧負

此時,以色列整個安營已經布置妥當,他們是聖潔的族群,聖潔的上帝住在他們中間。然而有一些不潔淨的人與事,須要處理,因此暫時不得在營中生活。


一、不潔淨的人都出營外 不潔淨者出到營外的前提是「這營是我所住的」(3節)。會幕在以色列營中間,至聖所的約櫃是上帝榮耀同在的中心,因此整個營都應分別為聖,因為聖潔的上帝居於其中。 必須出到營外的是「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2節),這三者都被視為有傳染的特質,也就是一人污穢,將會帶來眾人同被感染的問題。在舊約時代,不潔淨的人必須住在營外,直到潔淨,並施行了潔淨之禮才能回到營中(參利十一~十五章)。 新約時代,耶穌觸摸長大痲瘋的病人,叫他們痊癒;也容讓血漏的婦人觸摸祂,而得醫治。然而祂卻不容讓罪在聖殿中滋生,祂趕出販賣牛、羊、鴿子的與不公道的兌換銀錢者(約二13~16)。 保羅也責備哥林多人――「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五1〜8)罪具有感染力,教會須要在罪與不潔的事上,有堅定的立場。 二、將所虧負的如數賠還 另一個要除去的,是人對人的虧負。虧負人同時也是「干犯耶和華」,在上帝眼中,虧負人等同虧負上帝。 這個虧負顯然與財物的虧負有關,也許是偷竊,也許是貪婪、不義的行為。虧負的人首先要「認罪」並「獻祭」,按照利未記的規條,他要獻一隻公綿羊當作贖愆祭(利六2〜7)。除此之外,他還須要「將所虧負人的,如數陪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7節)。財物上的虧負會造成團體中關係的不潔,這個不潔也要除去。 如果受虧負的人不在了,應當陪還給他至近的親屬,如果沒有至近的親屬,虧負者仍要負陪償之責,就要歸給祭司,因為祭司要為他處理虧負之事。

默想

我是否還活在罪中呢?我的生活是否還有不潔之處?我的思想、意念、眼目,是否有所沾染不潔而不願回轉呢?我是否在財物或關係上虧負人呢?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聖的,光照我,免得我在罪與不潔中,玷污你的教會,玷污屬靈的群體。求主幫助我除去罪與不潔,徹底的處理我在財物上或在關係上的虧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