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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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撒下十一22~27
2019/06/16 撒母耳記下一一:14-27

撒母耳記下11:14

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

撒母耳記下11:15

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

撒母耳記下11:16

約押圍城的時候,知道敵人那裡有勇士,便將烏利亞派在那裡。

撒母耳記下11:17

城裡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撒母耳記下11:18

於是,約押差人去將爭戰的一切事告訴大衛,

撒母耳記下11:19

又囑咐使者說:你把爭戰的一切事對王說完了,

撒母耳記下11:20

王若發怒,問你說:你們打仗為甚麼挨近城牆呢?豈不知敵人必從城上射箭麼?

撒母耳記下11:21

從前打死耶路比設(就是耶路巴力,見士師記九章一節)兒子亞比米勒的是誰呢?豈不是一個婦人從城上拋下一塊上磨石來,打在他身上,他就死在提備斯麼?你們為甚麼挨近城牆呢?你就說:王的僕人─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撒母耳記下11:22

使者起身,來見大衛,照著約押所吩咐他的話奏告大衛。

撒母耳記下11:23

使者對大衛說:敵人強過我們,出到郊野與我們打仗,我們追殺他們,直到城門口。

撒母耳記下11:24

射箭的從城上射王的僕人,射死幾個,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撒母耳記下11:25

王向使者說:你告訴約押說:不要因這事愁悶,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將城傾覆。可以用這話勉勵約押。

撒母耳記下11:26

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

撒母耳記下11:27

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他接到宮裡,他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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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謀害烏利亞

上帝與大衛立約,膏他作受膏者,為要帶下上帝公義的治理,也為預表永恆的公義之君彌賽亞。現在大衛犯罪,污衊了公義之君的形象,這是上帝最厭惡的事。在這件事中,大衛一共犯了十誡中的三誡,一是「不可姦淫」;二是「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大衛企圖矇騙烏利亞是自己使妻懷孕;三是「不可殺人」。他的確污衊了公義之君的形象。

一、大衛寫信與約押
現在大衛寫信與約押,信中寫著——「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15節)然後要烏利亞帶著要將自己殺掉的信回去見約押,這是何等殘忍的事。大衛似乎完全忘記當年他在掃羅手下的痛苦,他現在也開始濫權,藉自己的地位傷害別人。

二、約押害死烏利亞
約押的確不是好人,他應當攔阻大衛這麼做,但他卻像抓住大衛小辮子似的,替王幹這骯髒的事。他刻意在圍城時,將烏利亞派在有勇士的地方,於是當城上射箭時,射死了幾個人,「赫人烏利亞也死了」(17節)。然後約押差人去向大衛報信,所有的事看起來天衣無縫,但是上帝卻看得清清楚楚。

三、耶和華不喜悅這事
現在大衛可以趁心如意了,拔示巴照禮儀為丈夫哀哭。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裏,她就作了大衛的妻。拔示巴看來別無選擇,或者她正等候這樣的安排。拔示巴進宮之後,就「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27節),這個兒子就是他們犯罪的結果與明證。

接下來這句話,總結了一切大衛所做的事——「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27節)。人實在不是自己活在世上,而是活在上帝的面光之中,如同詩人所言:「我往哪裏去躲避你的靈?我往哪裏逃、躲避你的面?」(詩一三九7)耶和華不會任憑祂的子民犯罪,更何況是祂的受膏者,那要反映祂公義之治的君王?

默想

我是否敬重自己在主面前的地位,是蒙恩的罪人,是蒙選召的僕人,是要完成主託付的領袖,以致我存敬畏的心在主面前;不心懷詭詐,不借刀殺人,不與他人的罪有份,不自以為蒙主恩寵而任意濫權?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鑑察人心的主,誠如大衛日後所說,你要的是「內裏誠實」,是「隱密處的智慧」(參詩五十一6)。幫助我常在你的面光中,可以知道自己「隱而未現的過錯」,認識自己內心的陰暗面。也幫助我守住你純淨的話語,受其警戒,可以免犯「任意妄為的罪」,好叫「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十九11~14)。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