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養女,從小脾氣古怪,叛逆又不受管教,與爸爸的關係很疏離,學校老師給我的評語是「剛愎自用」,親戚也常提醒,你是「養女」長大結婚要招婿更讓我非常生氣。

結婚後,懷孕生了女兒,我和娘家父母都很開心,但是夫家重男輕女的傳統讓我身負重擔,因為我已經過30歲了,要在生老二就看老天爺了,果然10年過去了都沒消息,又遇到公公意外過世,婆婆竟然幫她兩個兒子,找小三為他們傳宗接代。

當我知道先生有外遇,又剛搬家,我實在沒有朋友可以訴苦,每天在爭吵中過日子,有一天遇見女兒同學的媽媽邀請我和女兒去她家,原來她是位基督徒,看我很不快樂就想把基督耶穌介紹我認識,並開始關心我聽我訴苦為我禱告,還帶我到教會當我到教會聽到詩歌時就淚流滿面,因為歌詞說我不知明天將如何…就像是在訴說我的處竟,有一股暖流在我心裡說我愛你,你是我的寶貝孩子,我深深地被那個愛所吸引,我雖然相信有一位神愛我,我卻不知道不認識他。

就在簽離婚協議的當天,我跟神說主啊,我願意放下一切由你來做主,我不在強爭取。當場他忽然改變主意說:我們把甲乙雙方互調,女兒歸妳,但是我不會付妳任何的金錢。

離婚後的我帶著孩子回到台北南港的家,我向著爸媽跪下認錯,求他們原諒我的任性,當我願意接受這一切在我身上所發生的事情時,爸媽接納了我和我的信仰,現在爸爸生病時我牽著他的手為他禱告,他會低頭閉眼睛回我阿們,我也可以跟他說爸爸我愛你,跟她擁抱,我們的關係是越來越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