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4:4
然而,人都不必爭辯,也不必指責,因為這民與抗拒祭司的人一樣。
何西阿書4:5
你這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你一同跌倒;我必滅絕你的母親。
何西阿書4:6
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 神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
何西阿書4:7
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我;我必使他們的榮耀變為羞辱。
何西阿書4:8
他們吃我民的贖罪祭,滿心願意我民犯罪。
何西阿書4:9
將來民如何,祭司也必如何;我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何西阿書4:10
他們吃,卻不得飽;行淫,而不得立後;因為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他的命。
關閉經文內容祭司忘律
何西阿書第四章4至9節,先知責備祭司疏忽職守,未盡責任將律法教養百姓,民眾犯罪,他們一同受罰。
一、棄掉律法(5〜8節)
祭司必日間跌倒,先知也必夜間與他一同跌倒;跌倒是指「犯罪」,先知是指「假先知」;也就是,祭司日間、夜間都跌倒,假先知也與他一同跌倒。神必滅絕他的母親,「母親」指北國以色列,神要滅絕北國。
祭司應當教導神的百姓遵守神的典章、律法(申卅三10);祭司的嘴裏,要常存知識,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找律法(瑪二7);但祭司竟然棄掉神的律法,不教訓百姓,百姓因無知、不遵守神的律法而滅亡,神必棄掉祭司,使他不再給神作祭司。他們忘了神的律法,神也必忘了他們的兒女。
原本只有利未人擔任祭司之職,但耶羅波安在邱壇那裏建殿,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十二31);後來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行,凡願意的凡民,他都分別為聖,立為邱壇的祭司(王上十三33)。
凡民擔任祭司,祭司越發增多,就越發得罪耶和華;因此神必使他們的榮耀(glory; honor),變為羞辱(disgrace; shame)。
祭司滿心願意民眾犯罪,因為民眾多獻「贖罪祭」,祭司就多由贖罪祭中獲利(利七7;撒上二13〜17)。
二、得到報應(9〜10節)
祭司棄掉神的律法,心就愚昧,豈不知以色列民犯罪受罰,祭司也要一樣遭受懲罰。神必因他們所行的懲罰他們,照他們所做的報應他們。
他們離棄耶和華,不遵守祂的命令,所以,他們喫,卻不得飽足;他們以為巴力假神會讓他們後嗣增多,卻不得立後;生命之權掌握在耶和華的手中,假神無能為力。
默想
1.教會的傳道人、領袖(包括小組長)、家中的父母身負重任,要熟知、遵行神話語,將神話語教導會眾、組員、兒女遵行。
2.人飢餓並非無餅、乾渴並非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主耶穌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耶穌是生命的糧,讓我們得飽足;到祂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祂的,永遠不渴(約六35)。
回應
天父爸爸,我得著你的話,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話是我心中的滿足、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