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28:1
你要從以色列人中,使你的哥哥亞倫和他的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一同就近你,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出埃及記28:2
你要給你哥哥亞倫做聖衣為榮耀,為華美。
出埃及記28:3
又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給亞倫做衣服,使他分別為聖,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出埃及記28:4
所要做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出埃及記28:5
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細麻去做。
出埃及記28:6
他們要拿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用巧匠的手工做以弗得。
出埃及記28:7
以弗得當有兩條肩帶,接上兩頭,使他相連。
出埃及記28:8
其上巧工織的帶子,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以束上,與以弗得接連一塊,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出埃及記28:9
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
出埃及記28:10
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
出埃及記28:11
要用刻寶石的手工,彷彿刻圖書,按著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這兩塊寶石,要鑲在金槽上。
出埃及記28:12
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記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記念。
出埃及記28:13
要用金子做二槽,
出埃及記28:14
又拿精金,用擰工彷彿擰繩子,做兩條鍊子,把這擰成的鍊子搭在二槽上。
出埃及記28:15
你要用巧匠的手工做一個決斷的胸牌。要和以弗得一樣的做法: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做成。
出埃及記28:16
這胸牌要四方的,疊為兩層,長一虎口,寬一虎口。
出埃及記28:17
要在上面鑲寶石四行:第一行是紅寶石、紅璧璽、紅玉;
出埃及記28:18
第二行是綠寶石、藍寶石、金鋼石;
出埃及記28:19
第三行是紫瑪瑙、白瑪瑙、紫晶;
出埃及記28:20
第四行是水蒼玉、紅瑪瑙、碧玉。這都要鑲在金槽中。
出埃及記28:21
這些寶石都要按著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彷彿刻圖書,刻十二個支派的名字。
出埃及記28:22
要在胸牌上用精金擰成如繩的鍊子。
出埃及記28:23
在胸牌上也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
出埃及記28:24
要把那兩條擰成的金鍊子,穿過胸牌兩頭的環子。
出埃及記28:25
又要把鍊子的那兩頭接在兩槽上,安在以弗得前面肩帶上。
出埃及記28:26
要做兩個金環,安在胸牌的兩頭,在以弗得裡面的邊上。
出埃及記28:27
又要做兩個金環,安在以弗得前面兩條肩帶的下邊,挨近相接之處,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以上。
出埃及記28:28
要用藍細帶子把胸牌的環子與以弗得的環子繫住,使胸牌貼在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上,不可與以弗得離縫。
出埃及記28:29
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記念。
出埃及記28:30
又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裡;亞倫進到耶和華面前的時候,要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將以色列人的決斷牌帶在胸前。
關閉經文內容要為祭司作聖服
現在重點移到祭司身上了。前段一直以會幕的建造為中心,現在要來談談在會幕中服事的人。
一、 使亞倫供祭司的職分
首先,上帝要摩西「使你的哥哥亞倫」以及亞倫的四個兒子「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被分別出來「供祭司的職分」。「祭司」的原意有「俯伏、事奉」的意思,有時也指明他們是以色列人的「首領」,亞倫家族的確被「分別為聖」,成為可以與摩西一同靠近上帝,服事祂的人。
二、 大祭司的衣服
因此要為亞倫作特別的衣袍,必須由上帝指定的人「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我用智慧的靈所充滿的」來作,同時這衣袍必須「榮耀,華美」以表明他大祭司尊榮的身份。大祭司的衣袍包括七個部分,頭上戴的「冠冕」,身上穿的「雜色的內袍、褲子、外袍、腰帶」,與胸前戴的「以弗得、胸牌」。
首先論「以弗得」,這是類似背心或圍裙套在外袍之上的服飾,上面有「兩條肩帶」,要用「金線和藍色、紫色、朱紅色線,並撚的細麻」去作,並把「兩塊紅瑪瑙.. 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其上分別刻上「以色列兒子的名字」,每當亞倫穿上就「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記念」。
三、 決斷的胸牌
其次論「胸牌」,胸牌是「四方的」,繫在以弗得之上。
上面以十二種不同的寶石刻上「以色列十二個兒子的名字」,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胸牌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記念」。大祭司並不是自己來到上帝面前,乃是將以色列眾支派一同帶到上帝面前,他為他們贖罪,也為他們代禱。
另一方面這胸牌被稱為「決斷的胸牌」,「決斷」就是審判的意思,大祭司要「將烏陵和土明放在決斷的胸牌裏」,「烏陵和土明」的原意是「光明與全備」,至於是什麼樣的器物已不可考,但明顯是以色列人求告上帝時用以斷是非的。
從大祭司的衣袍,我們看見服事主的人須要將自己「分別為聖」,才能披戴「榮耀華美」的衣袍,成為在上帝面前蒙悅納的僕人,為百姓贖罪,為百姓代求。我們鼓勵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成為為自己的家人、親族、周圍的同事、朋友與國家代求的祭司。我自己曾經在代禱中將須要代禱的對象,如同十二塊寶石般分為十二份。也許十二個名字,或十二個領域都可以,讓我們常常將他們帶到上帝的面前,求主紀念。
默想
我是否將自己分別為聖事奉主?我是否披戴了基督的公義與聖潔,穿上了榮耀與華美的衣袍,站在蒙悅納的地位來服事?我是否常像大祭司一樣將主放在我心上的人或事帶到祂的面前,為他們代求?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我們的大祭司,在父寶座前不斷的為我們祈求,帶領我進入你的禱告,與你一同在父面前不斷的代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