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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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尼十三30∼31
2020/07/13 尼希米記一三:23-31

尼希米記13:23

那些日子,我也見猶大人娶了亞實突、亞捫、摩押的女子為妻。

尼希米記13:24

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尼希米記13:25

我就斥責他們,咒詛他們,打了他們幾個人,拔下他們的頭髮,叫他們指著 神起誓,必不將自己的女兒嫁給外邦人的兒子,也不為自己和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尼希米記13:26

我又說:以色列王所羅門不是在這樣的事上犯罪麼?在多國中並沒有一王像他,且蒙他 神所愛,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國的王;然而連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

尼希米記13:27

如此,我豈聽你們行這大惡,娶外邦女子干犯我們的 神呢?

尼希米記13:28

大祭司以利亞實的孫子、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是和倫人參巴拉的女婿,我就從我這裡把他趕出去。

尼希米記13:29

我的 神啊,求你記念他們的罪;因為他們玷污了祭司的職任,違背你與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約。

尼希米記13:30

這樣,我潔淨他們,使他們離絕一切外邦人,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班次,使他們各盡其職。

尼希米記13:31

我又派百姓按定期獻柴和初熟的土產。我的 神啊,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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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交通

讀完尼希米記,你可能會訝異為什麼復興來得那麼不容易,而失去卻又那麼快速。整個舊約的歷史就是證明人靠著自己是絕對沒有盼望的。人性基本上是不服神,也不能服(參羅八7)。天然的生命只能在外面響應神,人的心固然願意,肉體卻是軟弱的,所以那令人振奮的復興很快就煙消雲散了。神所要的,在舊約稱之為祭司的國度,在新約則是教會;但絕不可能在亞當實現,必需等待神的救恩來到。人必需接受神的兒子來作生命的主,人才能完成神永遠的旨意。



舊約的歷史到尼希米就告一個段落,是的,當黎明快要來臨時,人世間就越顯得幽暗。四百年之中沒有神的啟示,也沒有先知的呼喊聲;但就在全人類心靈的呼求中,忽然聽見天使天軍歡唱「大喜的信息」,於是一個嶄新的時代因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降臨而來到。神的兒子一來,恩典就代替了律法,生命就代替了人自己的努力。神的旨意要顯在千萬聖徒中間,最後新耶路撒冷(真正的聖城)要從天而降,神永遠的旨意就要完成。那時一個永恆的歡唱,要臨到所有的聖徒,直到永永遠遠。



我耶穌,我愛你,因你先愛我;

為我釘十架,救贖已穩妥。

我愛你,因為你肯為我受害;

我若曾愛你,主,應當是現在!



在那快樂無窮、榮耀無比地,

我要在你面前,永遠稱頌你;

我頭戴上冠冕,還要唱出來:

我若曾愛你,主,應當是現在!

(聖徒詩歌第225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