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2023/7/3起暫停
禱讀:尼十28∼29
2020/07/03 尼希米記一〇:28-31

尼希米記10:28

其餘的民、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尼提寧,和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 神律法的,並他們的妻子、兒女,凡有知識能明白的,

尼希米記10:29

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

尼希米記10:30

並不將我們的女兒嫁給這地的居民,也不為我們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尼希米記10:31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或甚麼聖日,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我們必不買。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

關閉經文內容

我們立確實的約(二)

這次立約不僅慎重,也普及到其餘的百姓,並他們的妻子、兒女。有人說︰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但是最大的難處恐怕是不能同心。教會也是一樣,恩賜不明顯沒有關係,財力不足沒有關係,但是若不能同心,就要失去許多的祝福,那天他們從上到下,從老到少,同心在神面前宣誓立約(參28∼29節)。



第一,他們完全接受神的律法,那就是說他們接受神的管理,承認神絕對的權柄。他們要謹守遵行「主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29節)。他們要遵行的不單是「一些」人以為重要的,而是「一切」;這「一切」包括了大大小小的,人以為重要的和人以為不重要的。認識了神的權柄,就明白神話語的重要和地位。



弟兄姊妹,要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事,很可能要在自己的喜好,或利益上有所取捨,並且許多生活的原則因必需堅持而遭受不便或損失。然而一個敬畏神的人,他的抉擇不再是從個人的好處上著眼,而是從神是否喜悅上去留意。



約瑟就是這樣的人,當他面對波提乏的妻子的引誘,他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卅九9)雖然他因而得罪了波提乏的妻子而被陷害,然而對約瑟而言,他尊重神過於尊重人;他所注意的,不是人的喜悅,而是討神的喜悅。之後約瑟卻因「禍」而得到祝福,不僅是「宰相」的地位高過「管家」的地位,乃是他成為神整個救贖計劃中一個關鍵的器皿;那個試探似乎是對他有損,但是卻叫神的旨意得以通行在地上。



你是否也因為保守正直而受損,不要灰心喪志,你的父在天上正為你而歡呼,也為你預備了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