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定旨的生活
一、要常常喜樂
這並非說我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是可喜的,但我們這個人卻要「常常喜樂」(帖前五16)。如果我們必須要看臨到我們的事是否可喜才喜樂,那我們必定不能常常喜樂,倒會常常憂愁了。但我們要── 「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一8);這樣,我們的喜樂才不至因環境的改變而失去。我們若以今世的事物為樂,我們的喜樂也必變化無常;但我們若以神和神的事為樂,就必能常常喜樂了。
二、不住的禱告
這是我們能常常喜樂的重要原因。不住的禱告,就是不住地把我們的難處交託給神,又不住地從禱告中經歷神的作為;這樣,怎能不常常喜樂呢?
身體的呼吸是不停的,屬靈的呼吸── 禱告── 也應當是不停的,在心意上不斷的仰賴神,不停地跟神聯繫。
三、凡事謝恩
就等於是要凡事知足,凡事以神的安排為美,不論貧窮富足,順境逆境,都承認是出於神的恩典。
約伯在一連串的災禍臨到時,就「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 ( 伯一20 ~ 21)。他承認自己一無所有,他受禍或福都是應當的,神「賞賜」、「收取」也都是完全的。他稱讚神在他身上所做的盡都美好,這可說是感恩的最好例解。我們若真正承認自己本來就是一無所有,就必能為現今所僅有的任何一樣而感恩了。
許多時候,我們以為如果我們一直處在平安亨通的境遇,必定比較容易「凡事謝恩」;其實不然,因為我們對神恩典的感覺,是從各種不同境遇的比較中才產生出來的,若我們一直在平安亨通的境遇中,可能更不會感恩。
「這是神……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8)。假如我們明白每一件事都是神准許、安排,才臨到我們身上,為的是達成神的旨意;那麼,我們無論處於什麼境況,都可以感恩、禱告,且存一個喜樂的心。
回應
親愛的主,我願過祢所定旨的生活,我知道唯有靠著祢,我才能進入這美境,求聖靈幫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