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他婆婆所吩咐他的而行。
路得記3: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裡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裡。
路得記3: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路得記3: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路得記3: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路得記3: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路得記3: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路得記3:13
你今夜在這裡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關閉經文內容路得的勇敢求遮蓋
本段經文是整個《路得記》中較難解的,許多解經者因此如同《雅歌》一般,用完全靈意的方式來解,免得很「尷尬」,因為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容易引出許多的想像空間。但是我們若從聖經的全部記載來看,顯然上帝並不會尷尬,因為在血肉之體的人類歷史上,聖經作者完全沒有避諱一些「事實」的記載。創世記卅八章,她瑪的丈夫死了沒有留後,她丈夫的兄弟與她同房卻擺一道,不想使她能受孕,之後也死了。絕望的她瑪在不得已下色誘公公而生了孿生子,事後差點被告淫亂而要被公公打死。終於在她瑪事先為自己證明原因,公公猶大也承認自己未讓三子替媳婦她瑪立後是自己理虧,但也從此未再沾染她瑪。
「代兄立嗣」的婚姻法制使她瑪的作法變成無辜,但這個制度並沒有為路得提供任何機會,所以拿俄米出此計策,這便與她瑪的經歷確實有異曲同工之妙。路得沐浴、抹上香膏、更衣打扮,固然可以很靈意的解釋是舊生命換上聖靈潔淨後的新生命來與主聯合,但事實上路得的確是以一個「求婚」的大膽行徑來靠近酒酣飯飽,又呼呼大睡後醒來的波阿斯。
「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9節),既是一個具象的親密的懇求,也是一個具法律風俗面的婚娶要求。拿俄米的囑咐,路得都需要親力親為,這是十足的勇敢、幾乎是大膽,路得的可貴與難能,再見一章。
默想
路得求波阿斯,一位善良、有愛心的至近親屬的遮蓋,因為拿俄米已無兒子可以來遮蓋路得。在絕處的當中,上帝預備一位在制度風俗中,最佳的人選。然而即使有合適的幫助者,也需要求助者,願意放下自我、真誠勇敢地請求幫助。
回應
天父上帝,你是顧念人一切需要的神,不只是屬靈的帶領,更是心靈和肉體的需要,你都已為我們預備,當我們謙卑、坦然來到你面前,可以無懼無偽的訴說表達我們真實的需要,因為你愛顧我們。謝謝你,天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