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2023/7/3起暫停
禱讀:希伯來書十26~31
2016/02/14 希伯來書一〇:26-31

希伯來書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希伯來書10: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希伯來書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希伯來書10:29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希伯來書10: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希伯來書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關閉經文內容

落在永生神的手中

當作者在第九章論完「更美的祭」之後,在進入下一個段落之前,他寫了第四個警誡(十章26-39節)。他一方面勉勵信徒「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十23),一方面也警誡他們若是「踐踏神的兒子,…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十29)。




一、干犯摩西的律法


首先,作者還是先用舊約作例子,他提到當年摩西在西乃山立約時,頒布了上帝的律法,凡是「干犯摩西的律法」的人,只要「憑兩三個見證人」見證,就必須「不得憐恤而死」。


這是講到舊約律法中干犯死罪的人無法逃脫刑罰。




二、褻慢施恩的聖靈


那麼到了新約時代,就可以輕慢嗎?斷乎不是。當新約信徒「得知真道以後」,如果「故意犯罪」,等於「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意即得救後仍照常犯罪,就是輕慢了基督的救恩,藐視了祂的血的功效,這樣的人同時也是「褻慢施恩的聖靈」,因為聖靈會替我們擔憂,會用微小的聲音提醒我們。如果我們執意不聽,依然犯罪,那時「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意思是我們輕忽基督的救恩,並沒有另一個救恩可以拯救我們。




三、主要審判祂的百姓


上帝不僅是在舊約施行審判的上帝,祂同時也是在末世施行審判的上帝「主要審判他的百姓」,因為祂是公義的上帝,「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祂的公義並不會因祂的慈愛而打折。因為新約救恩高於舊約的律法,因此新約信徒若持續犯罪,他所受的刑罰是「加重」的,因此他的結局就是「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因此作者說「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當然前面我們已經提過,作者的用意是要新約信徒堅守信仰,不要他們退後冷淡,甚至持續犯罪。不過這給我們很深的警惕,舊約的人們如何受刑罰,我們雖在新約,若是輕忽耶穌的救恩,就沒有其他救法了,仍是要受刑罰的。但我們一旦回轉,悔改在主面前,我們就能支取主血所作成的救恩。

 





我是否明白救恩之後,仍在罪中打轉,輕忽的以為可以逃罪?我是否刻意不聽聖靈微小的聲音,不顧祂的提醒仍執意去行,以致得罪主?我是否珍惜主的救恩,以此為惟一的救法,並願意傾聽祂的聲音,活出祂的旨意?

 





親愛的主,謝謝你,你已藉著你的血作成救恩,除此以外沒有拯救。求主幫助我寶貝這個救恩,珍視主的血為我流出,每次領主餐時,警醒省查,好叫我真的支取主血裡面的能力。讓我傾聽聖靈的微小聲音,好叫我沒有走差路,而能走在主的心意中。我不要在罪的邊緣打轉,祈望僅僅得救,我要快跑跟隨主,享受全備的救恩。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