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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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出埃及記二十七20~21
2015/12/23 出埃及記二七:20-21

出埃及記27:20

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為點燈搗成的清橄欖油拿來給你,使燈常常點著。

出埃及記27:21

在會幕中法櫃前的幔外,亞倫和他的兒子,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經理這燈。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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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世上的光

出廿五31〜39提到造燈台之法則,它是用精金打造而成,燈檯上有七燈盞,供點燈用,廿五37說「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在一連串會幕內物件打造的提示後,又插入今天這兩節經文,作燃燈之例,這金燈檯是放在聖所內,在法櫃前的幔外,而神要求當祭司的亞倫家族,要從晚上到早晨,在神面前經理這燈,使會幕聖所內沒有日光,卻能燈火通明,徹夜不熄(21節)。因日頭月亮不再作我們的光,耶和華神要親自成為我們的光,是永遠的光,神要成為我們的榮耀(賽六十19〜20)。




神也指示燃料當用「搗成的清橄欖油」,它是渣少煙少的上好燃料。提到油,我們就想到聖靈,沒有聖靈的工作,就沒有光,也不能領會屬神的事。外院白天有日光,晚上有月亮星光,這是天然的光;但在聖所內,外面的光透不進來,惟有金燈台的光。這預表神就是光的源頭,基督是我們生命的光,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走。主耶穌曾說,我們是世上的光(太五14),不是我這個人有光,乃是基督在我面,不斷的長大、變化一切,使我在祂的性情上有份,也因祂的憐憫和工作,使我更加認識祂,祂活在我面,賜我新生命,成為我生命的光,在我面不斷照耀不熄,使我外皆明亮,而應驗了光明之子的本質。




當一個基督徒,不只外在行為改變,更重要的是,面讓基督作主,作生命的主,坐在我生命寶座上,管理我的一切,使我生命因聖靈不斷的光照運行,而發出生命之光,來榮耀神。神既成為我們的榮耀,我們在神臉上的光中行走,也就得與祂同享榮耀,何等有福的我們!





我的光是否也照耀出來,使人可以歸榮耀給神?





求神使我面的光不昏暗,能常照亮我周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