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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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出埃及記二十1~3
2015/12/08 出埃及記二〇:1-3

出埃及記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出埃及記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出埃及記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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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一敬拜耶和華

十誡用「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1節)來開始,這是無可比擬,極其特殊,在申四32-33 提到在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普天下沒有其他百姓能像以色列人一樣,聽見神在火中說話,還能存活的,神說這是「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可見神是如何恩待以色列人,在揀選之恩中,有何等大的保守和慈愛。




細讀十誡內容,前四誡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是人對神當盡的本份,後六誡是要我們愛人如己,這是盡人的本份。只有那些真實愛神的人,才有力量真正愛人。這便使我們思想十字架,基督教的記號,有人把「十」中的「│」直桿喻為人與神建立關係,有生命的交通;「─」橫桿喻為人與人之間,因耶穌而和好,彼此有生命的交流。不管如何都顯明了一件事,人必須和神產生關係,也要和人有交流。不能單單與神親蜜,卻在生活中與人疏離;也不能以人際關係的交流,而取代人應單獨面對神。神要我們過的是一個平衡的基督徒生活,只是次序上,神在人之前。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2節),耶和華神是忌邪的神,祂要屬祂的子民單單愛祂、事奉祂、敬拜祂,因祂是全知全愛的神,祂知道祂的百姓若「以別的(別神)代替耶和華,他們的愁苦必加增」(詩十六4)。 因著憐憫的愛,祂一再告誡「不可有別的神」,免得日子中有吃不盡的愁苦。同工們,事業、名聲、金錢、孩子、家庭、學業、面子、嗜好,…可有以此代替耶和華,我們的神呢?





我日子中有許多愁苦嗎?求聖靈光照我用何物代替了神。





感謝神,將我從埃及為奴之家領出來,我要單單尊主為大,以神為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