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26:1
亞基帕對保羅說:准你為自己辯明。於是保羅伸手分訴,說:
使徒行傳26:2
亞基帕王阿,猶太人所告我的一切事,今日得在你面前分訴,實為萬幸;
使徒行傳26:3
更可幸的,是你熟悉猶太人的規矩和他們的辯論;所以求你耐心聽我。
使徒行傳26:4
我從起初在本國的民中,並在耶路撒冷,自幼為人如何,猶太人都知道。
使徒行傳26:5
他們若肯作見證就曉得,我從起初是按著我們教中最嚴緊的教門作了法利賽人。
使徒行傳26:6
現在我站在這裡受審,是因為指望神向我們祖宗所應許的;
使徒行傳26:7
這應許,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都指望得著。王阿,我被猶太人控告,就是因這指望。
使徒行傳26:8
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
關閉經文內容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
當亞基帕王要求保羅開始為他自己分訴的時候,保羅首先肯定亞基帕王對猶太的規矩與辯論的瞭解,接著便為他自己的信仰辯護。
保羅辯論的核心仍然是耶穌基督的復活,並再次提及這是猶太人自祖宗以來所切慕等候的。在這裡我們要注意的一點是『我們十二個支派晝夜切切的事奉神』,保羅說整個以色列民族的事奉,其實就是為了得著神所應許給他們祖宗的應許─-死裡復活。舊約中死裡復活的信息前幾天我們已經查考過,現在要來看看以色列整個民族是如何的來事奉神。
我們很清楚的看見以色列民族對神的事奉,主要是以獻祭制度為核心,祭司獻祭之責,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要在神面前獻祭。在整個獻祭制度中,所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呢﹖明白一點講就是『與神和好』,為什麼需要與神和好呢﹖因為整個以色列宗教非常清楚的提及人在神面前有罪,這是以色列宗教最大的特質。其他宗教僅僅提及宇宙中善惡兩種勢力影響人,宗教儀式僅為使人脫離惡勢力的影響,卻未明顯指出人在選擇罪這件事上的責任,以色列宗教則一點也不輕忽人的責任。但它也明顯指出人無法為選擇罪這件事的後果付任何責任,而需要一位代擔罪孽者,祭壇上的羊乃是替死。
因此以色列宗教一直所盼望的就是解決人得罪神的問題,我們可以由詩篇中的詩人那麼在意他們在神面前的光景看出,這樣的宗教絕非儀文或條例可以滿足的。它關乎人在神面前的光景,在乎如何與神恢復關係。當人選擇罪的時候,他在神面前就是死了,而為什麼在獻祭之後,他就可以繼續活下去呢﹖因為代死的那一位擔當了死,而讓生發動在原本該死的人身上。所以保羅所言一點也沒有錯
,以色列整個民族的事奉,所盼望的就是『活在神面前』。
1. 我的事奉是活在神面前的事奉嗎﹖
2. 我明白我是憑什麼活在神面前嗎﹖
親愛的主,謝謝你把一切關乎生死的事放在以色列這個民族的宗教裡面,時候到了,又用你的兒子把這一切解明,讓我們看見基督死為叫我可以活著,我領受你所賜復活的生命,讓我靠著你活在神面前,也讓你透過我活在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