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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使徒行傳一21~22
2015/05/28 使徒行傳一:21-22

使徒行傳1:21

所以,主耶穌在我們中間始終出入的時候,

使徒行傳1:22

就是從約翰施洗起,直到主離開我們被接上升的日子為止,必須從那常與我們作伴的人中立一位與我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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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位..同作見證

前面我們說在等候的這段時間中,他們要處理十二使徒不完全的問題。此處我們看到他們立一為使徒的目的是『同作見證』。


首先我們要來看看早期教會對所謂『作耶穌的見證』賦與什麼樣的意義。曾有使徒行傳的註釋家提醒我們注意,早期教會的見證只有一個焦點,正如我們這段經文所說的,是『作耶穌復活的見證』。無論是彼得在耶路撒冷所講的幾次道,在該撒利亞向哥尼流作的見證,保羅在外邦會堂或外邦人中所作的見證,無一不指向耶穌基督的復活。註釋家提出一個屢次出現的公式『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成為人的樣式,曾經行走在我們中間,之後被殺,但不被死亡拘禁,之後復活升天』,這個套句幾乎出現在使徒行傳每一篇主要的講章中間。因此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看見,早期教會見證的重點就是『耶穌復活的見』。


為什麼『作耶穌復活的見證』是一件這麼重要的事呢﹖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福音書,保羅書信,或新約其他各卷書信,其共同的指向亦是耶穌基督復活這件事。甚至啟示錄約翰所窺見的榮耀,亦在說明耶穌基督一直到今天仍然活著,而且是活在榮耀之中。我們甚至可以說整本新約就是『耶穌復活的見證』。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的核心,是教會得以存立的唯一原因,是今天我們仍然繼續傳福音的動力,亦是每主日我們聚集敬拜的主題。因此保羅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4,19)。


因此使徒們對選立新使徒的條件是『常與我們作伴的人』是有原因的,因為他們認為只有如此,這人才能『作耶穌復活的見證』。當然隨著使徒行傳的發展,我們會發現並非如此,選出的馬提亞並不再見經傳,而敵擋基督逼迫教會,而後卻遇見主的榮光,以致日後說『不再憑外貌認基督』的保羅卻成為『耶穌復活的見證』。





1.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是耶穌基督復活的見證嗎﹖

2.我是憑著外貌認基督,或是在靈裡認識耶穌,遇見基督﹖

 





親愛的主,幫助我在榮耀中遇見你,以致可以真知道你確活著,而不只憑生活經歷上的順逆才知你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