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2023/7/3起暫停
禱讀:申命記二十二13~30
2014/12/09 申命記二二:13-30

申命記22:13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

申命記22:14

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

申命記22:15

女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門長老那裡。

申命記22:16

女子的父親要對長老說:我將我的女兒給這人為妻,他恨惡他,

申命記22:17

信口說他,說:我見你的女兒沒有貞潔的憑據;其實這就是我女兒貞潔的憑據。父母就把那布鋪在本城的長老面前。

申命記22:18

本城的長老要拿住那人,懲治他,

申命記22:19

並要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為他將醜名加在以色列的一個處女身上。女子仍作他的妻,終身不可休他。

申命記22:20

但這事若是真的,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

申命記22:21

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因為他在父家行了淫亂,在以色列中做了醜事。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命記22:22

若遇見人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就要將姦夫淫婦一併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申命記22:23

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他,與他行淫,

申命記22:24

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女子是因為雖在城裡卻沒有喊叫;男子是因為玷污別人的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申命記22:25

若有男子在田野遇見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強與他行淫,只要將那男子治死。

申命記22:26

但不可辦女子;他本沒有該死的罪,這事就類乎人起來攻擊鄰舍,將他殺了一樣。

申命記22:27

因為男子是在田野遇見那已經許配人的女子,女子喊叫,並無人救他。

申命記22:28

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申命記22:29

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終身不可休他。

申命記22:30

人不可娶繼母為妻;不可掀開他父親的衣襟。

關閉經文內容

男女關係要聖潔

一、有關貞潔之事(13〜21節)1.人若誣告妻子不貞潔,女方父母要拿出女兒貞潔的憑據來,長老要判丈夫受懲治,並罰他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方父親,女子仍作終身之妻。2.若女方拿不出貞潔的憑據來,女子要帶到父家處死。3.「人若娶妻與她同房之後,恨惡她,信口說她,將醜名加在她身上」(13節),男人為何在同房之後,喜悅她的心立刻變為恨惡她,這種心理轉變的過程十分複雜微妙,是罪性的一種現象,例如:暗嫩對他瑪(撒上十二15),這是私慾,不是真愛。

二、有關淫亂的事(22〜30節)1.不可與有夫之婦行淫,否則男女都必處死。2.不可與已許配丈夫之處女行淫,女子若是在城中沒有喊叫(證明她不抗拒),男女都必治死。3.這事若發生在曠野,女子喊呼,無人聽見來救她,只治死男人。4.男人若與未定婚女子行淫,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父親,要娶她為終身之妻,不可休她。5.人不可娶繼母為妻,哥林多教會中就有人犯了這條命令(林前五1)。6.全部聖經中常提到男女之間的問題,食色是起初造人時,神賦給人的兩大先天本能的需要,食是對物的,性是對人的,本是好的,人犯罪後,正常的慾望變成了私慾,人類所有的罪都是以此為出發點,這是撒但的工作。


默想


在基督成為新造的人,不再迷戀邪情私慾,由逃避轉變為懼怕,由懼怕變為厭惡,這也是生命除舊更新的問題。


回應


求使我隨著生命的更新,我的私慾變為正常的慾望,回歸到你為我安排的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