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3:13
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
約翰一書3: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約翰一書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約翰一書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約翰一書3:17
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約翰一書3:18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翰一書3:19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
約翰一書3:20
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
約翰一書3:21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約翰一書3:22
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約翰一書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
約翰一書3:24
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
關閉經文內容彼此相愛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23節)。在此我們看見神的命令包括「信」和「愛」,有「信」沒「愛」是不夠的,也是不可能的。當我們照主命令過信、望、愛的生活時,「被恨」是不稀奇的,「不被恨」才是稀奇的,世人對你是否又愛又恨,或是只愛不恨呢?
一、沒愛有恨的生命
1.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14節):三一神是愛的神,若全沒有愛心,表明未曾接受愛的神,所以他還「死」在罪中。
2.恨人就是殺人…殺人沒有永生存在他面(15節):千萬不要以為「恨人」不犯法,是一件小事。求主不容一點恨存在心中。「恨」不但會導致「殺」,而且會趕出心中的「永生」。
二、何為愛─愛的真諦
1.愛的內在品質:哥林多前書十三章保羅所提乃是愛的品質。
2.愛的實質表現(16節):「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三、如何彼此相愛
1.言語和舌頭上的愛(18節):言語和舌頭上愛的表達與安慰是最起碼的,但不能只停在「有口無心」、「有口無行」上。
2.在行為上的愛(18節):不要塞住(要打開)憐憫的心,實際在財務與需用上與人分擔、分享。愛人的心與愛神的心是息息相關,越愛人,愛神的心必越多;越不愛人,內心神的愛越少,愛神的心也越弱。
3.誠實上的愛(18節):不但愛的言語要誠實,愛的行為、動機也要誠實。你對人的愛單純誠實嗎?
4.真理中的愛(18節):「誠實」又可翻譯成真理。愛不但要誠實有行為,更要合乎真理、道德。你的愛合乎聖經嗎?會讓聖靈擔憂嗎?合乎聖潔標準嗎?
5.知識與見識中的愛(腓一9):你愛的很真很深,但被愛的人是否被你愛的很痛苦、很不舒服,甚至後果很不好?
6.全人的愛:你對人的愛是否在身、心、靈上平衡?
7.捨命的愛(16節):這是意志的愛,捨己捨命的愛,也是願意付出最大犧牲的愛。這愛惟有從神來。
四、彼此相愛的結果
1.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14節):這是重生最有力的證明。你是否越來越能去愛以前不能愛的人?
2.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19節):「愛」是真理中的真理。
3.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19節):一個不愛弟兄的人,可以編很多理由自欺欺人,但內心必不得安穩。
4.超越良心的責備與控告(20〜21節):神比我們的良心大,良心過敏自責並要超過真理要求標準,我們的神為最高標準。若良心在神的標準下不責備我們,我豈不是更能在愛中坦然無懼?
5.一切所求從祂得著(22節):我們若謹守這「至尊的律法」、「主的新命令」─彼此相愛,又行神所喜悅的事,禱告必蒙應允。
6.與主合一(24節):彼此相愛的心靈住在神面,也有神內住,住在基督常被聖靈所充滿、祝福、引導。
回應
求主把你無限的愛充滿、澆灌在我心中,使我常湧出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