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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提摩太前書五3~8
2014/02/19 提摩太前書五:3-8

提摩太前書5:3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

提摩太前書5:4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

提摩太前書5:5

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

提摩太前書5:6

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

提摩太前書5:7

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

提摩太前書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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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顧自己家裏的人

第5節,「仰賴神」:將指望放在神身上。

第8節,「背了真道」:否認了信仰。




在前面保羅固然提到,在教會中弟兄姊妹應以親人相待,但對自己家裏的人,卻負有特別的責任。神知道人總有特定的須要,所以祂讓人生養在一個家庭中,被這個家庭所接納,由這個家庭對他做特定的照顧和扶持。因此不但肢體之間應該相顧,親人之間更該彼此看顧(參8節)。



在這裏,保羅本來是要討論教會對寡婦的供應之責,但他發現必須先把寡婦分成幾個類型來討論。父神既是孤兒寡婦的神,祂就必然透過教會來完成這個照顧的工作。猶太人看重孤寡的救濟,早期教會也擔負起照顧寡婦的責任。



保羅認為寡婦分為:

1.有兒女奉養的寡婦。

2.完全無倚靠的寡婦。

3.有能力過奢華生活的寡婦。



保羅當然不是認為寡婦不可以有錢,但因著財富而過宴樂生活的寡婦,不僅不是教會救助的對象,反而是教會應該規勸的對象。完全無倚靠的寡婦,心態上不應該是倚賴教會,卻是倚賴那作孤兒寡婦之父的神,因著這樣的倚賴,生出敬虔的生活來。另外,有兒女奉養的寡婦,保羅提醒那些兒女們,教會正是透過他們來供養這些寡婦,因為他們有第一層的責任,就是供養親屬。看顧、供養親屬的,被稱為「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4節)。不看顧親屬的,被稱為「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8節)。


默想


1.在肢體之間,我們可有互相供應所缺?

2.我對家人的看顧,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嗎?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賜給我家人,使我在這個家庭中被養育,被接納。謝謝你使我如今在各方面有足夠的力量回饋家人,求主使我做得討你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