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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創世記三八24~30
2013/12/27 創世記三八:24-30

創世記38:24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他來,把他燒了!

創世記38:25

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他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創世記38:26

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他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他同寢了。

創世記38:27

他瑪將要生產,不料他腹裡是一對雙生。

創世記38:28

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創世記38:29

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創世記38:30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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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犯錯

二、他瑪生雙子(24〜30節)


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他的兒媳他瑪作了妓女,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十分氣憤,要人把她拉出來,將她燒了。




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打發人去見他公公猶大,要他認一認這些印、帶子及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她便是從誰懷的孕。




猶大見到自己的印、帶子及杖,才恍然大悟,面紅耳赤地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26節)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後來他瑪生了雙子――法勒斯及謝拉;他瑪的名字記錄在耶穌的家譜裏(太一3),聖經真實地記載了猶大的錯事。人的罪大,神的恩典更大,我們願意回轉,神就要憐憫、赦免我們。
默想
1.不隨從肉體,與世界分別;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仰望主耶穌基督的憐憫(猶20〜21),就不犯罪。


2.猶大嚴以待媳,寬以待己(他聽說他瑪懷孕,要將她燒死,後來知道當頭是他的,只說:「她比我更有義」);我們要嚴以待己,寬以待人。
回應
天父爸爸,我不能離開你,因為離了你,我就會犯罪、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