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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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創世記三6~8
2013/09/23 創世記三:6-8

創世記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創世記3:7

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創世記3:8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 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 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 神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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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祖犯罪

一、始祖受引誘(1〜5節)


伊甸園裏的蛇(魔鬼,devil;啟十二9;啟廿2),比田野一切的動物更狡猾;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參約八44),牠所做的盡是「欺騙、分裂、毀壞」(deceive,divide,destroy)。




狡猾的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1節)牠用「問號」,讓女人懷疑神的話。




女人沒有將神的話牢記在心,她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2〜3節)她在神的話中,擅自加入了自己的話(不可摸),她還改變神的話(免得你們死)。




狡猾的蛇見女人對神的話不確定,就有機可乘,得寸進尺的胡言亂語:「你們不一定死……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4〜5節)可憐的女人就上了圈套。




二、始祖犯了罪(6節)


女人犯罪,先從眼目開始(「眼目的情慾」;參約壹二16),她「見」那樹上的果子悅目;若她遵守神的話,就要遠離那棵樹,不去看那些果子。


雖然園中許多樹上都有果子,但女人越看越喜愛那棵樹上的果子,肉體的慾望(「肉體的情慾」;參約壹二16)想要取來當作食物。




在女人看來,那果子「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6節),NIV版是「and also desirable for gaining wisdom」,這裏的「desirable」與《出埃及記》第廿章17節之「covet」(貪念)是同一個字;因著貪心,就生驕傲(「今生的驕傲」;參約壹二16),要與神比「智慧」,而智慧是由敬畏神而來(箴一7)




女人摘了果子吃,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的眼目明亮,知道善惡。在希伯來人的觀念,「知道」或「認識」是指「經驗」,例如:「那人與妻子同房……」,是「那人知道妻子……」。當亞當、夏娃「經驗」到惡,惡便進入他們的生命。




三、始祖覺羞恥(7節)


吃了果子後,他們二人眼睛明亮,知道自己赤身露體,感到羞恥,就用花果樹的葉子編成裙子,遮蓋身體。




人犯罪後,失去坦然、信任,所見的不再美好。人與人之間有了隔閡,人的靈死了,人與神之間也失去了親密的關係。


默想


1.耶穌禁食四十晝夜,餓了時,魔鬼來試探祂,祂用「經上記著說」、神的話,來勝過試探(太一1〜11);我們將神的話語深藏在心,靠主必然得勝。


2.約翰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5〜17)在生活的操練中,非聖勿看、勿聽、勿說……,就可遠離試探。


回應


天父爸爸,我渴慕遵行你的話,感謝你讓主耶穌成為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