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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路加福音十八18~23
2013/04/30 路加福音一八:18-23

路加福音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路加福音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路加福音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路加福音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加福音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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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缺少一件

v.19 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主耶穌的意思是,我是神,所以我是良善的,但你稱我是良善的,你並不知道我是神,你以為的良善,只是對著律法上的義來說的。
這個人年輕還知道追求永生,他是財主還知道自己有所缺少 (太十九20) ;他又是一個官,卻謙卑跑來跪在主面前求問 (可十17) ;他也是品德很好的人,從小就遵守了律法的要求。這樣的人恐怕是打著燈籠也找不到了。主並沒有否定他的好,馬可福音甚至說,「主耶穌看著他,就愛他。」 (十21) 但這一切並不足以讓他有資格來承受永生。他想只要主提出來,他一定可以做到。他想要用他的好行為來贏得永生的獎賞,然而主一下子就把他帶到他的盡頭。

「你還缺少一件」,這一件是他所無法超越的,結果他就變了臉色,憂憂愁愁的走了。這個少年官,代表活在律法之下的人,無論他們如何遵行律法,可是一到神面前,還是「缺少一件」。弟兄姊妹,我們缺少了千件、百件;但是恩典太大,們沒有做什麼卻因信耶穌基督就有了永生。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誇口,我們只是一個罪人蒙主恩,主耶穌替我們補足了一切我們在神面前所「缺少」的。

「將來立在神面前,神必不再追問;因主為我缺欠,已經流血受審。我欠千萬金,主替我還清;這樣恩典浩大,理當感恩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