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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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路加福音十八1~8
2013/04/27 路加福音一八:1-8

路加福音18:1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路加福音18: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路加福音18: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路加福音18: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路加福音18: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路加福音18: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路加福音18: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

路加福音18:8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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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常常禱告

在這一個像挪亞又像羅得的世代,我們若決定追尋神的國做一個光明之子,我們就會面對相當大的衝擊。所以主接下去告訴我們要「常常禱告」,要不然只有一個結果就是「灰心」了。禱告不是為了表達我們的敬虔,而是我們活在這世代中所必需要有的生活。主耶穌盼望我們能因為認識這位聽禱告的神,而有信心持續禱告。特別我們因著行祂所喜悅的事而遭受了逼迫或冤曲。
比喻中的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可見他是一位自行其是,對人沒有同情也沒有憐憫心的人。他之所以肯幫助這位寡婦為她伸冤,只有一個原因,怕她一直來煩擾他。主耶穌告訴我們如果一個這樣不義的官,尚且肯因為這寡婦不斷的切求而給她伸冤,何況我們的天父,祂是公義正直,又充滿慈愛和憐憫,當我們受到冤曲來到祂面前呼求的時候,祂豈不要快快來為我們伸冤嗎?祂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十二19) 弟兄姊妹,我們不要為自己伸冤。我們只要帶著堅定的信心,站在神兒女的地位,把一切不平、冤曲和難處都帶到父親的面前。我們也不必像那位寡婦需要「纏磨」,我們只要來就可以了。主說,「必要快快給他們伸冤了。」因為祂是我們的天父,不是那不義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