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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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路加福音十七1~4
2013/04/22 路加福音一七:1-4

路加福音17:1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路加福音17: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

路加福音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路加福音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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絆腳石與墊腳石

v.1 「絆倒」人的事,原文意為誘惑以致犯罪。
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耶穌的意思,只要有人生活的地方,不管在那一個國家,那一個城市,或是高級區域是難民營,都會有人因誘惑而絆跌犯罪。犯罪的人固然不能自稱無辜,但主耶穌嚴厲警告設下絆腳石的人有禍了。「還強如」的意思是一個人與其讓他去絆倒一個小子,還不如這個情形更加惡化。青少年比以往更「早熟」那不是說他們更有長進,而是說他們的思想,行為提早像成年人,可惜多半是指不好的方面。許多所謂的巨星像瑪丹娜,敗壞人的思想煽動人的情

慾。製造菸酒的工廠,製作菸酒廣告的人,他們都賺了很多不道德的錢財,他們也都過著所謂上流人物的生活,小心神的忿怒一定會臨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美國故總統甘迺迪就是一個例子。他們的家族是以菸草起家。他們的財富,地位是建立在千千萬萬因吸菸失去健康,失去生命的人身上。但是「絆倒人的有禍了」困然他們的家族災禍連連。


保羅非常留意,雖然他有知識也有權利,但是如果食物叫弟兄跌倒,他就永遠不吃肉 (林前八13) 。那就是說永遠不要成為人的絆腳石,既使我們做對的事,合法合理的事。那為什麼要七次饒恕呢?因為我們若不饒恕就有可能絆倒別人也絆倒自己。但是我若饒恕人,我們就幫助人一步步更接近主。讓我們只做人的墊腳石,叫人得到益處,永遠不做人的絆腳石,叫人跌倒 (林前十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