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讀:路加福音十六13~18
2013/04/20 路加福音一六:13-18
路加福音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路加福音16: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路加福音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路加福音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路加福音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路加福音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關閉經文內容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有一個小孩問老師,「什麼叫做動產不動產?」老師說,「很簡單
,帶得走的就叫動產,帶不走的就叫不動產。」小孩滿意的走了。
但是動產真的可以「帶走」嗎?事實上沒有人不知道錢財是「帶不走的」,但是很多人還是盡一切的力量去爭取。錢財實在是很厲害的東西,連主都暗示,在人的心裡能與神爭地位的就是錢財了。但是問題不在錢財,而在我們的心決定要事奉神或是事奉錢財,要愛神或者貪愛錢財。當我們決定事奉神,錢財就變成最好的僕人,幫助我們可以去贏得屬天真實,永存的財富,叫我們可以因著很智慧的使用錢財,而為主得著「朋友」。
請聽智者之言,錢財是絕妙的好僕人(wonderful servant) 是可怕的主人(terrible master) 是可憎的神(abominable god)
我們似乎要釐清楚自己和錢財的關係,到底要讓它做我們的僕人或主人。法利賽人自以為義,卻公然承認自己貪愛錢財。人可能會尊敬這些道貌岸然的有錢人,但主耶穌卻說,「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我寧願有耶穌,勝於金錢,我寧願有耶穌勝過財富無邊;勝過作君王,雖統治萬方,卻乃受罪惡捆綁;我寧願有耶穌,勝於世上榮華,富貴、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