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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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路加福音十二49~59
2013/04/03 路加福音一二:49-59

路加福音12:49

我來要把火丟在地上,倘若已經著起來,不也是我所願意的麼?

路加福音12:50

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

路加福音12:51

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麼?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

路加福音12:52

從今以後,一家五個人將要分爭:三個人和兩個人相爭,兩個人和三個人相爭;

路加福音12:53

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

路加福音12:54

耶穌又對眾人說:你們看見西邊起了雲彩,就說:要下一陣雨;果然就有。

路加福音12:55

起了南風,就說:將要燥熱;也就有了。

路加福音12:56

假冒為善的人哪,你們知道分辨天地的氣色,怎麼不知道分辨這時候呢?

路加福音12:57

你們又為何不自己審量甚麼是合理的呢?

路加福音12:58

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務要盡力的和他了結;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監裡。

路加福音12:59

我告訴你,若有半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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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可避免的分爭

v.49 把「火」丟在地上,這火所代表的乃是一個非常激烈,絕對的分別,火一來可以燒的就成為灰燼。不能燒的就純淨。


v.50 我有當受的洗,是指主要上十架成就救贖大工。這件事是主的使命也是整個神救贖計畫的關鍵,所以主有如被拘困一樣

想要快快完成。


v.58-59 這裡的意思和太五25-26 是不一樣的。這對頭應指律法,官是指神,在路上是人活著的時候,差役是天使,監就是地獄

了,若有半文沒有還清,斷不能出來,可見下了地獄是永遠不能出來的。
光來到,黑暗就要被趕走,要不黑暗就要起來反抗。一個人進入光中,立刻就和黑暗分別,這一個分別就引起了不能相容的分爭。人必須作出決定要愛基督或是要愛親友,不止這樣還要在基督與世界上最珍愛的東西做一個選擇,這是不是太嚴厲了呢?


如果我們讀過林覺民的「與妻訣別書」,我們就可以稍微明白主所說的是什麼?林深愛他的妻子,但是他必須在國家和妻子之間做一個選擇,林為了國家放棄一切,所以任何攔阻他革命的,就成為他的仇敵,即使是他最親愛的人。但我們可以放心,我們的神是愛,當我們把祂擺在第一的時候,神的祝福和恩典就要藉著我們而臨到我們的家人、親友。神沒有取去亞伯拉罕的獨生子以撒,但是神要知道亞伯拉罕是否把祂擺在以撒的前面。只有當神是第一的時候,神才能把大福賜下來。我們看見神因而祝福了亞伯拉罕也祝福了以撒,神不僅稱為亞伯拉罕的神也稱為以撒的神。事實上只有當一切都在對的次序裡,才會有真的愛,真的幸福。人一切問題的根源乃是把次序弄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