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11:33
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裡,或是斗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路加福音11:34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路加福音11:35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路加福音11:36
若是你全身光明,毫無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
關閉經文內容你要省察
v.33 燈的用途,這裡說是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我們的眼睛是我們身體的燈,所以眼睛可以照亮我們的身體,但燈本身不會發光,它只是載光的器皿。
v.34 眼睛著「瞭亮」,原文作「單純」「單一」(single)眼睛「昏花」原文作邪惡(evil)或壞的(bad)
光是透過燈而產生照亮的功效,如果沒有亮,燈是毫無功效的。箴言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 (廿27) 那就是說,神是光,卻要藉著人的靈來照亮,當光來到的時候我們裡面的靈必須與之配合,使光能照射出來,但是我們的靈能不能與光配合卻又取決於我們心靈的眼睛,心靈的睛睛能決定我們裡面的光,正如身體的眼睛可以決定我們身體是否光亮。神是光,祂不會有問題,問題是出在燈的身上,出在眼睛的問題上。眼睛不單一,就叫我們裡面的光暗下來,有點光學知識就可以明白,透鏡的角度決定了光的透射,那天耶穌趕出一個叫啞吧的鬼。光的確臨近了他們,但是他們竟然誣指那是靠鬼王做的。尼尼微的人聽見約拿宣告的話,就都悔改,現在神的兒子自己來宣告神的國,並且用神蹟證明神的國臨到他們,但他們竟然拒絕,他們親眼看見那麼多神蹟,還要求耶穌行神蹟,誠然他們的眼睛邪惡、昏花。如果他們知道自己眼睛有病,還有可救的,但是他們卻又以猶太宗教的代表,神的代言人自居,所以主告訴他們「你要省察,恐怕你裡
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弟兄姐妹,聖經說,他們是我們的鑑戒 (林前十11) 。耶穌是說,我們的眼睛也可能會變得像他們一樣,我們要省察裡面的情形,是否已經硬化不受感動了,是否沒有感恩的心,犯罪也不受責備了,有一位年長的弟兄說,「如果你三個月都沒有向別人認過罪,你就有了問題。」真的只有別人得罪我嗎?每早晨讓我們重新調整我們的眼睛仰望耶穌,定睛在祂的身上,不容許有什麼人、事、物;混雜了我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