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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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腓立比書三10~11
2013/01/06 腓立比書三:10-11

腓立比書3:10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

腓立比書3:11

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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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基督

註釋:

v.10a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是「在祂的復活大能認識祂。」

v.10b 「效法」,是「使相似」,由強烈羨慕的心而來。

v.11 身體的復活。

「或者」,只是表示保羅內心的謙卑和對神的依靠。




先是有了基督作義,然後才能全面的認識基督,再進一步認識基督的經歷(「所作」),這一個次序不能任意變動的。因為沒有基督作義,人與神的交通就不能恢復;沒有交通就不可能全面的認識,更談不上進一步的經歷。先要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才能認識神的事。所以先是接受基督的「所是」,然後是全面認識基督,和經歷基督。接受基督的「所是」,是全面認識並經歷基督的踏腳石。在基督面,我們可以得了神本性的一切豐富。甚麼時候我們全面的認識了基督,甚麼時候我們就輕看屬地事物,而單一的要得著祂。


父神要把許多的兒子領進榮耀去,就是藉著基督所顯明的復活的大能來完成的。復活的大能彰顯了生命的榮耀,勝過了死的權勢,使會朽壞的人成了不朽壞的,把人從時間帶進永遠去。脫離了一切的轄制,接受了無人能奪去的指望,活在永不會過去的喜樂中。復活的大能改變了人的一切,進入無限豐富的基督面。復活的大能叫主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復活的大能又使在基督面的人,恢復了神起初在人身上所定的美意。


「認識」是帶人進入「經歷」去的。認識了基督和祂的復活大能,使人渴慕去經歷這位尊貴的基督。真正的認識一定把人帶進經歷去,真正的認識是包括了認識與經歷的內容,叫人知道整個事情的過程和結局,使跟隨的人有把握的走完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