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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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羅馬書十二1
2012/11/01 羅馬書一二:1

羅馬書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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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身體獻上

V.1 神的「慈悲」原文就是憐恤(mercies),是複數,可以譯為神諸般的憐憫。如此「事奉」也可譯為敬拜。




這福音浩瀚偉大,不僅是神的大能,也是神豐富的智慧。它的根基是建立在神的公義上,但它的動機卻隱含了神極深的大愛和祂豐富的憐憫。當保羅帶著我們來看「神的福音」,他一面對神發出無限的感讚(羅十33∼36)一面又對我們蒙恩的人有一個呼召,就是「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那是什麼意思呢?「將身體獻上」就是全人的獻上,不只是我們的所有、時間、金錢、才幹,也是我們的所是,我們的情感、意志、思想。這一個獻上就代表身體以及在身體裡面的靈魂。

「當作活祭」就是把自己如同祭物一樣放在祭壇上獻給神。當我們像祭物一樣擺在祭壇上,特別是燔祭,就全然歸屬於神了。我們再沒有自己的自由,自己的打算,自己的享受,自己的用處,只有一件事就是為神的目的,神的計畫,神的旨意而活。總之,活祭就是說我們的生活是向自己死而向神活。

弟兄姐妹,萬有既是本於祂,所以理當歸給祂,何況神已經先把一切連同祂的自己都給了我們,並在十架上顯明祂對人極深的愛。祂實在有權得著我們的全人,因為祂是用重價把我們買回來的,但神寧願我們自願奉獻來回報祂的愛。保羅說「這就是真正討神喜悅的事奉。」這也是我們所能獻上最高的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