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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讀:民二十五10~18
2012/03/06 民數記二五:10-18

民數記25:10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25:11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

民數記25:12

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民數記25:13

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 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民數記25:14

那與米甸女人一同被殺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

民數記25:15

那被殺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民數記25:16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民數記25:17

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

民數記25:18

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毘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毘珥的事被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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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尼哈有忌邪的心

非尼哈刺透了行淫的以色列人和米甸女子,平息了耶和華的怒氣,也止息了瘟疫。


一、將平安的約賜予非尼哈 此時耶和華曉諭摩西,非尼哈是「以我的忌邪為心」,這個「忌邪」就是上帝對以色列在淫亂中與偶像聯結的一種憎恨與厭惡,當非尼哈消除了這份憎恨時,才使上帝「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11節)。 因此,上帝要將「平安的約」(12節)賜給他,這是上帝與祭司所立的約,使非尼哈的後裔永遠可以承當祭司的職任。正因祭司的職任是「為以色列人贖罪」(13節),所以非尼哈配得此職份。一直到《瑪拉基書》,上帝都提到這個祂與祭司所立的約(瑪二4~5);祭司的職責就是藉著「從祭司的口中尋求律法」與「奉獻供物給耶和華」,來完成上帝與人之間的和好。 二、米甸宗族首領的女兒 再來,我們看見這裏記錄了被刺透的兩人的名字,男的是心利,他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而女子是哥斯比,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的女兒。這件事說明了米甸人也在設計毀壞以色列人一事上有份。 三、要擊殺米甸人 因此,耶和華要求摩西「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因為米甸人首先以詭計擾害以色列人。意思就是米甸人也在「凡給你祝福的,願他蒙福;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的咒詛之下,因著米甸咒詛以色列,自己反被咒詛。

默想

我是否以主忌邪的心為心,對罪惡敏感並持有正確的態度,絕不妥協?我是否願意成為使人與主和好的器皿,領多人享受因救恩而有的平安?

回應

親愛的主,你是忌邪的主,你渴望與我們在聖潔中聯結,以至你憎恨我們與鬼聯結,求主幫助我看重與你的聯結,拒絕一切形式的與鬼聯結,好叫我們活在你所賜的平安之中,也能帶領他人同享平安。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