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7:1
贖愆祭的條例乃是如此:這祭是至聖的。
利未記7:2
人在那裡宰燔祭牲,也要在那裡宰贖愆祭牲;其血,祭司要灑在壇的周圍。
利未記7:3
又要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
利未記7:4
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一概取下。
利未記7:5
祭司要在壇上焚燒,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贖愆祭。
利未記7:6
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這祭物;要在聖處吃,是至聖的。
利未記7:7
贖罪祭怎樣,贖愆祭也是怎樣,兩個祭是一個條例。獻贖愆祭贖罪的祭司要得這祭物。
利未記7:8
獻燔祭的祭司,無論為誰奉獻,要親自得他所獻那燔祭牲的皮。
利未記7:9
凡在爐中烤的素祭和煎盤中做的,並鐵鏊上做的,都要歸那獻祭的祭司。
利未記7:10
凡素祭,無論是油調和的是乾的,都要歸亞倫的子孫,大家均分。
利未記7:11
人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條例乃是這樣:
利未記7:12
他若為感謝獻上,就要用調油的無酵餅和抹油的無酵薄餅,並用油調勻細麵做的餅,與感謝祭一同獻上。
利未記7:13
要用有酵的餅和為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
利未記7:14
從各樣的供物中,他要把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是要歸給灑平安祭牲血的祭司。
利未記7:15
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利未記7:16
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
利未記7:17
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
利未記7:18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利未記7:19
挨了污穢物的肉就不可吃,要用火焚燒。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利未記7: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7: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7:22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未記7:23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吃。
利未記7:24
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做別的使用,只是你們萬不可吃。
利未記7:25
無論何人吃了獻給耶和華當火祭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7:26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雀鳥的血是野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吃。
利未記7:27
無論是誰吃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未記7:28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未記7:29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要從平安祭中取些來奉給耶和華。
利未記7:30
他親手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脂油和胸,要帶來,好把胸在耶和華面前作搖祭,搖一搖。
利未記7:31
祭司要把脂油在壇上焚燒,但胸要歸亞倫和他的子孫。
利未記7:32
你們要從平安祭中把右腿作舉祭,奉給祭司。
利未記7:33
亞倫子孫中,獻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要得這右腿為分;
利未記7:34
因為我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取了這搖的胸和舉的腿給祭司亞倫和他子孫,作他們從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
利未記7:35
這是從耶和華火祭中,作亞倫受膏的分和他子孫受膏的分,正在摩西(原文作他)叫他們前來給耶和華供祭司職分的日子,
利未記7:36
就是在摩西(原文作他)膏他們的日子,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給他們的。這是他們世世代代永得的分。
利未記7:37
這就是燔祭、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平安祭的條例,並承接聖職的禮,
利未記7:38
都是耶和華在西乃山所吩咐摩西的,就是他在西乃曠野吩咐以色列人獻供物給耶和華之日所說的。
關閉經文內容為感謝還願甘心的平安祭
本段繼續談到在「平安祭」中,祭司得的份與獻祭者如何食用祭物,表明與上帝和好並同席吃飯。
一、若為感謝獻上
在本禱讀本的第六天,已經介紹過「平安祭」的種類,包括為「感謝」、「還願」與「甘心」而獻。
為「感謝」而獻的「平安祭」,可以以「無酵餅」獻上,也可以「牛羊」獻上。獻「無酵餅」時,可以以「一個餅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所謂的「舉祭」就是在祭壇前舉起來代表獻祭,之後將它歸「祭司」食用。而獻「牛羊」時,獻祭者就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免得祭肉不潔。
二、若為還願甘心獻上
為「還願」和「甘心」而獻的「平安祭」則較為寬容。「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但到了第三天要用火將剩下的肉焚燒,免得不潔。聖經中許多關於許願還願的教導,都是叫人謹慎許願「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作的呢?」(傳五5~ 6)撒母耳的母親許願若生了兒子就將他獻上歸上帝使用,她不但來獻還願祭,而且真的將撒母耳帶到會幕獻於上帝。
三、凡潔淨的人吃祭肉
獻「平安祭」的人不但要謹慎自己的許願還願,也要謹慎的食用祭肉,免得獻祭不但不得上帝喜悅,反倒被「剪除」。因此前來吃祭肉時,必須是「凡潔淨的人」才可吃,至於潔淨之禮自有它的一套標準。例如「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都不可吃祭肉,而祭肉本身若「挨了污穢物」的也不可吃。看似繁文縟節,其實就是要人在獻祭時,不能輕忽,要以敬謹的心來獻祭。
因為「平安祭」無關乎罪,乃在於感恩或還願,因此獻祭者的心態更加重要。今天來到主面前「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 十三15~16)我們可以真誠的以口獻上感恩,也可以以實際的奉獻行動來濟助其他有需要的人,來表達我們的感恩。
默想
我是否是一個懂得感恩的人,常常禱告,不住謝恩?我是否謹慎許願,並在還願時,以實際的奉獻來表達還願之心?我是否也不為什麼,單單甘心獻上,只因愛我的主,也願意幫助需要的人?
回應
親愛的主:謝謝你,讓我們與你的平安有份,我們可以與你同坐席,享受你的豐盛與恩典,幫助我是一個感恩的人,常常數算你的恩典,也常常向你獻上感恩,以財物尊榮你,也以財物濟助有需要的人,「不但補聖徒的缺乏,而且叫許多人越發感謝神」,阿們!